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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些。這段時間,我住在北迪爾伯恩大街上,一間小而奇貴的工作室兼公寓裡,時常一不留神就會撞上那些礙人的牆、廚房檯面和傢俱。
一:開啟公寓門上的十七把鎖,衝進客廳(其實也是我的臥室),開始飛速脫衣服。二:邊衝淋邊剃鬚。三:在衣櫥深淺各處絕望地亂翻,我逐漸意識到,沒有一件衣服是全然乾淨的。我發掘出一件放在乾洗袋裡的白襯衫,於是決定穿黑西服,縫線皮鞋,配灰藍色的領帶。四:穿上所有這一切,卻發覺自己像個聯邦調查局特工。五:環顧四周,家裡已是狼藉一片,即使有可能帶克萊爾回家,我想今晚還是免了吧。六:面對浴室裡的大鏡子,我居然看見了身高一米八五、眼睛發亮、鋒芒張狂、年僅十歲、穿著乾淨襯衫和葬禮司儀外套的埃貢希勒 的樣子。我琢磨著這位年輕的女士究竟看我穿過什麼樣的衣服呢?我顯然不可能穿著自己的衣服從未來進入她的過去,她說那時她只是個小女孩?太多無可解釋的疑團衝進我的頭腦,我不得不鎮定下來,喘口氣。搞定!我抓起錢包和鑰匙,鎖上大門上的三十七把鎖,擠進搖晃狹窄的電梯,在前門的小店裡給克萊爾捎上一束玫瑰,連續走過兩個街區,趕往約好的飯店。雖然行走速度遠遠破了紀錄,可我還是遲到了五分鐘。克萊爾早已坐在情侶包廂裡,一看到我便如釋重負了。她朝我招手的樣子好像正在節日遊行。
“你好,”我招呼她。克萊爾穿著一襲酒紅色的天鵝絨裙子,搭配珍珠項鍊,就像是用約翰·格萊姆 手法表現出來的波提切利 的維納斯:灰色的明眸,翹挺的鼻樑,像日本藝伎一樣精巧的嘴唇。長長的棕紅色秀髮遮掩住她的香肩,一直垂落到後背,臉色有些許蒼白,在燭光的映襯下還有幾分像是蠟塑的。我把玫瑰遞給她,“送給你的。”
“謝謝,”克萊爾欣喜若狂地說。她看了看我,見我正困惑,解釋道,“你以前從來沒有給我送過花。”
我滑進包廂裡,坐到她的對面。我神魂顛倒了,這個姑娘認識我,而且,還不只是與我在未來某個時刻短暫相遇的人。女侍者前來呈上選單。
“告訴我!”
“什麼?”
“所有的一切。”我說,“你知道我不認識你的原因麼?我真是很抱歉——”
“哦,不,你現在是不應該認識我的。我想說的是,我知道……為什麼會是這樣。”克萊爾低下聲音,“因為對你而言,一切都還沒有發生,而對我來說,嗯,我已經認識你很久了。”
“多久呢?”
“大約有十四年了。我第一次見到你的時候,才六歲。”
“天哪!我們常常見面麼?還是僅僅見過幾次呢?”
“上次我見到你時,你讓我記得在下次見面吃飯時給你這個,”克萊爾拿出一本淡藍色的兒童日記本,“喏,這兒,”她遞給我,“你可以自己留著。”我翻到一片用剪報做的書籤,這一頁的右上角蹲著兩隻小獵狗,裡面是一長串日期。起始為一九七七年九月二十三日,我又翻過十六頁印有小獵狗的紙,最後一筆是一九八九年五月二十四日。我仔細數了數,共有一百五十二個日期,是一個六歲小孩用藍色圓珠筆一筆一畫寫下的大號花體字。
“你做的這串記錄?所有這些日期準確嗎?”
“其實,是你告訴我的。你說,幾年前你把這上面的日期都背了下來,所以我也不知道它們是從哪來的,這就像莫比烏斯帶 一樣。不過,它們極其準確,有了它們我就知道何時去草坪找你了。”這時,女侍者回來請我們點菜,我要了一份椰汁雞,克萊爾則要了份椰汁咖哩牛腩。另一名侍者端來一壺茶,我接過來,給我們兩人各倒了一杯。
“那草坪又是哪兒呢?”我已經非常激動了。我從來沒有遇見來自我未來的人,更何況是這個見過我一百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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