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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其中只有一個圈套,那便是第二十二條軍規。軍規規定,凡在面對迫在眉睫的、實實在在的危險時,對自身的安危所表現出的關切,是大腦的理性活動過程。奧爾是瘋了,可以獲準停止飛行。他必須做的事,就是提出要求,然而,一旦他提出要求,他便不再是瘋子,必須繼續執行飛行任務。如果奧爾繼續執行飛行任務,他便是瘋子,但假如他就此停止飛行,那說明他神志完全正常,然而,要是他神志正常,那麼他就必須去執行飛行任務。假如他執行飛行任務,他便是瘋子,所以就不必去飛行;但如果他不想去飛行,那麼他就不是瘋子,於是便不得不去。第二十二條軍規這一條款,實在是再簡潔不過,約塞連深受感動,於是,很肅然地吹了聲口哨。
&ldo;這第二十二條軍規,實在是個了不起的圈套,&rdo;他說。
&ldo;絕妙無比。&rdo;丹尼卡醫生表示贊同。
約塞連很清楚,第二十二條軍規用的是螺旋式的詭辯。其中各個組成部分,配合得相當完美。這種配合極是簡潔精確‐‐優雅得體卻又令人驚異,與優秀的現代藝術相仿。但有時,約塞連又沒什麼把握,究竟自己是否通曉這第二十二條軍規,就像他從來沒有真正理解優秀的現代藝術一樣,也如同他從來就不怎麼相信奧爾在阿普爾比的眼睛裡見到蒼蠅一般。他聽了奧爾說的話,竟信了阿普爾比的眼睛裡有蒼蠅。
&ldo;噢,他的眼睛裡的確有蒼蠅,&rdo;一次,約塞連和阿普爾比在軍官俱樂部打架之後,奧爾深信不疑地對約塞連說,&ldo;或許連他自己還不知道。他之所以總不識事物的真面目,其原因也就在這裡。&rdo;
&ldo;他怎麼會不知道?&rdo;約塞連問。
&ldo;因為他眼睛裡有了蒼蠅,&rdo;奧爾異常耐心地解釋道,&ldo;假如他眼睛裡有蒼蠅,他又怎麼能看見自己眼睛裡有蒼蠅呢?&rdo;
這話沒太多的道理,但在沒有取得相反的論據之前,約塞連倒是願意暫且相信奧爾說得挺在理的,因為奧爾來自紐約市外的荒郊,對野生生物的瞭解,無疑要比他約塞連深得多。再者,奧爾以前從未在關鍵性問題上跟他說過假話,這一點便不同於約塞連的父母親、兄弟姊妹、伯父伯母、姻親、師長、宗教領袖、議員、鄰居和報紙。約塞連曾用了一兩天的時間,獨自反覆考慮了新近聽到的這件關於阿普爾比的事,於是,決定做樁好事,把傳聞告訴阿普爾比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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