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瞧瞧人家那桃花(求推薦票)(第2/2 頁)
別胡鬧了,也不知道幫你姐們好好想想。”
乃西唉喲一下抬手捂著腦門:“你都想不出來的事,我就更不要提了。”
方嵐嘆了口氣端起了角機上的咖啡杯:“你說那老女人怎麼就這麼看我不順眼?我沒覺得哪裡得罪她啊。”
乃西用腳尖點點她:“別理她,她又不是你們部門的老大,過了這一茬誰還認識她。”
方嵐苦笑了一下:“人家馬上都快成為我領導的領導了,而且和她那部門的合作也是常有的事。再來個兩次恐怕老孃都要停經了。”
乃西心想讓方嵐那性格碰上這事還蠻難忍的:“那還能怎麼辦?忍著唄!你好歹還是個部門主管,拼命工作幹出點成績還怕她把你給擼了!看看我,想好好幹一場都不知道該往哪使勁。”
方嵐一聽這個坐了起來:“還真別說,一提這個我還有點精神,你家那小子可真有兩下子,一來就幫我拿下個大單,你知道我之前有多久沒開張了?”
說到這些乃西也挺心慰的:“其實他還要好好感謝你呢,要不是你他哪有這個機會,再說他也該出來幫幫我了。”
方嵐拍拍乃西,挺神秘的說:“你不提我都忘了,你弟弟那歌的版權費下來了,估計這兩天就會到賬。”
乃西一聽也坐了起來:“有多少?”
方嵐對著她眯了下眼:“整整十五萬。”
聽的乃西一怔:“賀!這麼多,你不是說新人上限才十萬嘛,你們公司這麼仁義?”
方嵐:“呸!別提了,我申請的就是十萬,老梁字都簽了,上面一看是自己公司的人直接砍了一半。”
乃西:“那怎麼還多了五萬?”
“你聽我說彆著急啊!另外十萬是客戶主動給的,說是付俊西那首《大招》的使用權。”
說的乃西有點糊塗了,皺著眉問道:“那現在這歌的版權到底是誰的?”
方嵐解釋道:“當然是屬於“開拓者”的了,不過俊西以後還可以拿到些《大招》的下載費用,但是這次和公司籤的分成不怎麼划算。其實第一首歌能這樣已經很不錯了,對了,那首倔強到底是不是他的歌?”
一提這個乃西就來氣:“別提了,我問過他了,確實是他寫的,可他說已經把歌送給那樂隊了。”
“什麼?那可都是錢!”
“誰說不是呢,窮大方。我這還等米下鍋呢!不過這個十五萬我倒是真沒想到,那手機廣告什麼時候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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