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第一天(第2/3 頁)
知道程予秋的話不能當真。在別人心裡程予秋簡直是不稱職母親典範,自己並不帶孩子,她就負責指揮梁暮爸爸梁曉光。用她的話說:“咱們全家都聽我的,勁兒往一處使就對了。”
梁暮對程予秋的話不當真,卻對去過的這座南方小城喜歡起來。比賽期間每天坐大巴車穿古城而過,古舊的橋、簷下的雨、樑上的燕,都跟北方不一樣。在小城那幾天,梁暮最喜歡做的事就是跟著方紅年老師坐在小橋邊納涼。小馬紮擺一排,孩子們坐上去,每人捧著一塊常溫西瓜,吃完了抹抹嘴,跟領隊去玩。
梁暮喜歡在方老師身邊。別的孩子去玩,他坐在那不動。方老師就帶著他走街串巷,路過一家郵局,甚至走進去寫了兩張明信片。2000年的時候,梁暮生活的北京已經是一座現代化城市,除了二環裡已經幾乎見不到這樣的老郵局。
比郵局還老的,是巷子裡一家書店。
那書店門窗斑駁,掛著一塊寫著“老書店”的脫漆牌匾,牆腳落一兩塊牆皮以及植物的綠葉,窗臺上擺著一盆很常見的花,一輛老舊的二八腳踏車抵在牆上。窗臺立著一塊黑板,上面寫著幾個字:“今日書目:《中國文化要義》。”
“《中國文化要義》。”方老師唸了一句,問梁暮:“知道寫什麼的嗎?”
少年梁暮搖搖頭。
“沒記錯的話,1949年上海人民出版社出版,國學大師梁漱溟先生所著。知道梁漱溟嗎?”
梁暮再搖頭。
“小朋友,要學的東西多著呢!”方老師笑了:“這家書店深得我心。”
方老師背手向裡走,梁暮跟在後頭。一個清瘦的男人坐在書店裡,正在修一本舊書。兩個人都好奇,站在書桌前看了片刻。那店主隨和,抬起頭對他們靦腆一笑:“可以隨便看看書。”
“怎麼收錢?”
“前半小時免費。來者都是客。”男人戴一副金絲眼鏡,看人之時眼神溫和,一雙細長的手,指尖上纏著創可貼。看到梁暮看他的手就解釋:“被書頁劃傷了。”男人手邊放著的,就是黑板上寫的那本《中國文化要義》。應該是他即將修復完成,準備對外出售。
方老師作為音樂家走遍全世界,眼界甚寬,卻對修書感興趣起來。坐在桌前認真看店主修書,有時會提問:“所以這樣的要用做舊紙張替上去?”
“這裡要勾筆畫?”
“如果整本損毀呢?”
男人修書心細如髮,答人問題亦是娓娓道來。甚至偶爾停下手中活計,為方老師認真展示解說:“整本損毀也要看程度。如果字型全部模糊,看不出本來樣子,基本算作廢書。”
梁暮也感興趣,認真的看和聽。有時跟男人眼神交匯,看到他眼神微微帶笑,有謙謙公子的模樣。這也是梁暮一生中第一次對光影記錄感興趣,那時的他心想這樣的手藝如果記錄下來會多麼值得傳承。
那天方老師不肯走,堅持要等店主修復完,並付錢買下那本書。只有一個要求,希望店主提筆寫一句贈言給他。店主有些靦腆:“可我不是大家,我只是一個修書人,我的贈言沒有意義。”
“不。”方老師搖頭:“有意義。這是我不錯眼看到你親手修復的書,由你這個匠人寫贈言在親手修復的書上,非常珍貴。”
店主拗不過,提筆落字。正楷小字規整寫下:
萍水相逢,盡是他鄉之客。
方老師感動萬分,臨行前要店主手寫地址,並對他說:“我家中也有若干藏書,還請先生幫忙修復。我只有一個要求,回寄之時,請先生幫忙提字。”
店主應允,一直送他們至巷口。
直到後來許多年,梁暮對那家書店和店主都有深刻的印象。清瘦、白淨,戴一副金絲眼鏡,笑起來有兩個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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