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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某種角度來看,作為一種儀式,婚禮即使不能百分百等同於葬禮,但是就兩者之間眾多的相似之處來看,雖不能確診,至少也應負責任地列為&ldo;疑似&rdo;‐‐例如,兩者都必須在一特定場所舉行,必須有親友團到場,一定有人發表現場談話,特定的服裝,特定的音樂,事情辦完之後,大傢伙還得聚眾搓上一頓,諸如此類,等等等等。
當然,&ldo;婚禮&rdo;和&ldo;葬禮&rdo;之間的一個重大區別,就是婚禮的主角通常是兩個人,而且通常是一男一女;而葬禮的主角通常是一個人‐‐或者換種說法:葬禮的主角通常以一個人為宜。儘管這一區別非常地顯而易見,不過最後我還是找出了其中的相似之處,那就是,不管兩種儀式的主角是兩個人還是一個人,在儀式結束以後,身為儀式主角,通常都要保持躺下的姿勢‐‐或者換種說法:通常都以保持躺下的姿勢為佳。事實上,我們中國人早就看穿了&ldo;婚禮&rdo;和&ldo;葬禮&rdo;之間的共同本質,因為我們通常把這類儀式統稱為&ldo;紅白喜事&rdo;,也就是說,除了顏色不同,本質上都是可喜可賀的。
把&ldo;婚禮&rdo;和&ldo;葬禮&rdo;拉扯在一起說了半天,我的用心其實毫無險惡之處,非但不險惡,而且實在是非常的良苦。我的意思是說,&ldo;婚禮&rdo;和&ldo;葬禮&rdo;在本質上都是出於對人的精神和肉體上的雙重尊重。透過葬禮的必要性和不可替代性,能夠使我們更加透徹地瞭解到婚禮的必要性和不可替代性。
偉大領袖毛主席教導我們說:&ldo;今後我們的隊伍裡,不管死了誰,不管是炊事員,是戰士,只要他是做過一些有益的工作的,我們都要給他送葬,開追悼會。這要成為一個制度。這個方法也要介紹到老百姓那裡去。村上的人死了,開個追悼會。用這樣的方法,寄託我們的哀思,使整個人民團結起來。&rdo;想一想,一個沒有被開過追悼會的死人就此倒下,我們的哀思無處寄託,而且會是一幅多麼悲慘的情形,於是也就不難充分體會到,兩個沒有舉辦過婚禮的人就此躺下,不僅不利於團結,而且將會有多麼的不人道,多麼的慘絕人寰!不知生,焉知死?不知葬禮,焉知婚禮?
婚我自己在很久以前真的是結了一次,但是我連自己的婚禮也沒參加過‐‐ 倒不是因為那天我喝高了或者忙得分身乏術,而是因為那一天根本就沒有舉辦過什麼婚禮。我結婚的年代,移風易俗雖然已成強弩之末,但是&ldo;大操大辦&rdo;的婚禮仍然被主流意識形態視為落伍的觀念和陳舊的行為,並且普遍為高中以上文化程度者所鄙夷。以至於結婚十幾年之後,每見&ldo;大操大辦&rdo;的婚禮,雖然事不關己,罪惡感卻仍然揮之不去。
其實,婚禮這種被主觀地假設為&ldo;一生人只有一次&rdo;的儀式,還是以&ldo;大操大辦&rdo;為宜。非但如此,更以&ldo;有多大操多大,有多大辦多大&rdo;為快,只要不偷不搶不典當,哪怕是貸款,哪怕&ldo;大操大辦&rdo;的動機只是為了證實&ldo;一生人只有一次&rdo;這一假設在願望上的美好以及道德上的高尚。
之所以明目張膽地為&ldo;大操大辦&rdo;而&ldo;大操大辦&rdo;,用心和動機上其實跟把&ldo;婚禮&rdo;和&ldo;葬禮&rdo;混為一談如出一轍,即最終之目的,都是為了我們在道德上的完善以及生活品質上的提升。眾所周知,凡&ldo;大操大辦&rdo;的婚禮,花費必定不菲,也就是說,一場&ldo;大操大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