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法醫的證詞(第1/3 頁)
再次回到客棧,我如釋重負。家裡熟悉的味道令我感到心安。
客棧已經熄燈了,只有忠叔和三寶還坐在大廳裡等著我回來。
大廳裡一個穿著便服的警察看到包凱過來以後,兩人做了值班的交接。
三寶激動地給了我一個大大地擁抱:“阿洛說要去警察局裡把你帶回來,我還一直不信……”
忠叔也走了過來,拍著我的肩膀,親切地說道:“回來就好,回來就好。”
包凱走到我們中間,打斷了我們的談話:“宋先生,宋小姐,未來幾天客棧就不要開張了。大廳呢,我會守著,你們就回去好好休息吧。”
三寶為難地說道:“這事兒得問老闆。”
包凱點了點頭:“放心,我會跟他交代清楚的。還有,從現在開始,任何人要進出這家客棧,都必須先經過我的同意。明白了嗎?”
忠叔點頭道:“明白了。除了買菜,我們一般都不會出去。您放心吧!”
“行了,都去睡吧。有什麼事兒明兒再說。”包凱揮了揮手,把大家都趕回去睡覺了。
張璇把我送到裡房間裡以後,簡單說了句“好好休息”便離開了。
看到我心愛的大床,疲憊感頓時席捲而來。我無力地倒在了床上,很快就睡著了。
第五天早上我起得很早,大概六點鐘就已經完全清醒了。這時的天也已經完全亮了。
昨天晚上,張璇把她的手錶解了下來戴在了我的手上,叫我養成經常看時間的習慣。
這人吶,一旦有事兒沒做完,早上賴床也睡不踏實,總是能起得很早。
客棧內很安靜,這個點如果不開門做生意的話應該也沒人會起來吧。
我一起床就滿客棧地尋找張璇。這兩天她就像救世主一般進入了我的生活。我受欺負的時候她幫我出氣,我難過的時候她帶我去買奶茶,就連我被抓進警察局了她也出面把我保釋了出來。
我突然有種“要是能跟她永遠生活在一起,就算一輩子不找物件也無妨”的想法。
不過,想想就算了。我不找物件不代表人家也不找啊。而且我也不是同性戀。
大廳內,一個深藍色的身影站在一塊小黑板牆前,用粉筆不斷地在上面寫寫畫畫。
我走過去一看,小黑板牆上貼著的是林雨深死亡現場的照片。照片旁邊還用粉筆寫著“針頭”、“吸管”、“金錶”等關鍵字眼。
張璇站在黑板前,若有所思地看著那幾張照片,表情凝重。她拿起粉筆,在“吸管”兩字上停留了很久,最後彷彿下了很大決心似的在那兩個字上畫了一個叉叉。
她放下粉筆,左手放在右手手肘上,右手的拇指和食指在兩眼之間輕輕地揉搓著。
我輕手輕腳地走了過去,以免嚇著她。
當我剛要跟她打招呼時,她突然開口把我嚇了一跳:“你怎麼起那麼早啊?”
不光是我,躺在大廳門前椅子上睡覺的包凱也一個哆嗦地坐了起來,嘴裡還條件反射地喊出一句夢話:“我沒有睡著!”
我不好意思地笑了笑:“睡不著了,來看看你。”
張璇沒有回頭,睜開了眼睛再次看向黑板。
她面色憔悴,眼下已經出現了淡淡的黑眼圈。看來她一夜沒睡。
看著桌上已經涼透了的半杯茶水,我心疼道:“你要不要去休息一下?”
張璇搖了搖頭,正色道:“根據法醫的驗屍結果,林雨深是死於急性心臟麻痺,推測應該是一種毒性很強的麻痺類神經毒素所致。而在他脖子上發現的注射針頭就是令他中毒的直接原因。兇手在針頭上塗滿了劇毒,然後……”
她停頓了一下,語氣漸漸慢了下來,“然後跑到客棧東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