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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中——那要我這個手下幹啥用?在一旁勝利的時候給好大人打call喊著「好大人好帥」麼?是不是有點過於多餘而且有點太容易取代了啊?
一股子很容易色衰愛弛的樣子。
尤其是好大人是個很喜歡撿人的老大,還很博愛地沒有一點種族歧視一視同仁,撿回來的人各種型別各種膚色的都有,我覺得在這樣子下去這裡將要沒有我的容身之處了。
所以我另闢蹊徑——在我在好大人身邊呆了五年後,我開始時不時脫離隊伍去混跡到普通人中學習。
然後我發現了自己的數學天賦,並且開始利用通靈人的能力和計算的方式混跡於世界各大賭場,賺了一大票,並且機智地每次都卡在賭場要把我拉入黑名單前停手。
然後我拿著錢給好大人花去。
我覺得好大人不是不會賺錢,但是他真的討厭人類,完全不喜歡和人類接觸,更喜歡玩荒野求生,連帶著一干忠心耿耿的手下也有樣學樣風餐露宿。
但是這樣子不行啊,雖然這波手下里有有錢的,但是那些羊的毛也不算多,很快就會被薅沒了的啊!
所以我的目標就是成為好大人手下里最會賺錢的一個,並且在我十四歲的時候就達成了這個成就,然後每次賺錢了都會打一半給好大人。
好大人也沒有拒收,而且他也的確會出去買東西,雖然次數不多,但是每一次花的錢還是挺多的。
我覺得我的地位算是穩了,之後沒有人可以超過我的。
不過好大人哪裡都好,就是衣品不太行。
可是我每次按照他的尺寸給他買的衣服他都是收下卻不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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