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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去開上面的空調,‘哐’地一頭撞在了牆上。“喂,不要亂說話。”
第三十一章
“徹夜不歸老婆會生氣的。”
“如果真的她能管我就好了。”男人重重嘆了口氣坐了下來,“可惜她再也管不到我了。內子去世已經好幾年了。”
“……抱歉。”
“無所謂。”他又嘆了口氣,“我是不是該把戒指脫了?”
“戴著也是一種思念……不過,來逛這種地方的時候,就應該不動聲色地塞到口袋裡去。”
幾杯酒一下去,肚子裡就開始暖和起來了。本來以為是清酒,但滿上卻發現是度數很高的某種,淳厚得很。
“老婆當然很漂亮啊……當然是她追的我,追了我很多年,可是追到手就隨手扔扔了。”這句話聽起來好像被拋棄的家庭主婦一樣。
“喂,你還沒結婚吧?”他問我。
“不打算結婚。”我笑了笑,“結婚這件事太正經了,不適合我。”
開什麼玩笑,你要我和男人結婚還是女人結婚?
“年輕的時候也這麼想的,不過遇見真命天子之後就不一樣了。”
遇見,或者已經錯過了。
“所謂的浪子……怎麼說呢。以前我也算浪子吧,整天不務正業泡妞打混……家裡太有錢了,不用做任何努力就能得到很多東西。”
這不是傳說中的紈絝子弟嗎?
“老頭子整天嘮叨要我繼承家業,我對做生意一點興趣都沒有的啊。而且讀書也很差勁,打架到是在行。結果把老頭子活活氣死了。”
“……”
“她啊,總是好像覺得用不完的熱情。探險起勁得要命,玩遊戲她也跑在第一個,就連狼要絕種了她也要著急——像我這樣的好男人絕種了她到不急。”
這大概叫做老婆中毒症吧。什麼都不管反而渾身難受,等她管你了你又開始後悔。
“熱情是生活的一種態度。”
“沒辦法,被逼迫出來的。雖然我是個很懶的人,但周圍幾個都是會指使人的傢伙。”他說著,“本來還說要罷他們的工,結果逃出來才發現——什麼都不幹渾身難受,還非要找點事情來做做。”雖然本來說是找人幫忙的,結果喝酒喝著喝著就變成發牢騷了。
“最近有個傢伙說發現了一個遺蹟,要我過來幫忙。”他說到這裡頓了頓,“不過要我說,遺蹟什麼的還是不要發掘出來的好。多數都是陵墓,好像在挖死人骨頭。”
“陵墓對於死人沒有用,對活人才有用。一樣東西要有用才有存在的價值,比如說吃的東西就是拿來吃的,樣子做那麼好看沒什麼意思。”桌上上來的鴨肉片,被捲成一朵花的樣子,上面還撒了綠色的菜絲,十分漂亮。
“做的精緻就能令人產生食慾吧。”
食慾什麼的,餓上很多天絕對會有的。
桌上的八瓶酒已經喝光了,我又讓老闆娘上了兩瓶。“既然覺得不好,那你還去挖?”
“工作工作!雖然不拿錢,不過也是得了好處的。甩手不幹的話會被人追殺。”
這點我很能理解,雖然我也不喜歡殺人,不過有時候工作上總是時不時發生些麻煩。
他想了想又說:“可以順手牽羊拿點沒什麼歷史價值的珠寶。轉手可以賣不少錢。”
“這種事叫做盜墓。”
“……”他乾笑了兩聲,“雖然差不多,不過也是有一定差別的。有歷史價值的不會動,而且我們自己挖的話,能把文獻資料什麼的保護起來,至少不會讓那些不識貨的一把燒掉。保護的話,主要是防止某些文化遺產永遠消失了。”
“這麼說,你還算是好人了。”我斜著眼睛瞅著他。
“你說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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