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部分(第3/5 頁)
我們一旦脫離了SM,就等於負債累累了!夏叔叔提出的條件就是加入他旗下的經紀公司,這些只是對我們的前期投資而已,都是要償還的……”
在中馬上理解了允浩的話中之意,轉而滿含深意的問允浩,“我說你對妍兒態度的轉變不會全都是看在這筆投資的面子上吧?”
“當然不是!”允浩斷然否定,轉而苦笑道,“如果我真的那麼想,我只會越來越不敢接近她!因為我心裡會有愧疚,而且我的自尊也不可能這樣做!她也根本不知道她父親給予過我這方面的幫助。”
“而且夏叔叔也說的很清楚,他選擇幫助我,只不過是因為在商言商而已罷了,他的公司目前的確需要增加新藝人,與其花費時間再去捧紅新人,他寧願選擇向我們東方神起這樣還有發展空前而且已經成名了的組合。”允浩接著解釋道,“我答應下這個條件並不是出於任何私人原因的考慮,經過各方面的利益取捨之後,我確信這對我們來說是最好的選擇。”
“如果是我的話,我會覺得壓力很大…”有天深深的感嘆了一句。
允浩點點頭,忍不住回想起了那天夏淑妍的父親和他說的那些話——“什麼叫沒有自尊?在素不相識的人面前下跪相求就算保全了自尊嗎?寧可不接受相熟的人的幫助也不願意接受認識的人的幫助這是什麼道理?身為男人,就更應該成熟的看待問題,遇見事情不是光給周圍的人一個風輕雲淡的表情就可以的,你更應該要想著怎麼解決問題。當你選擇承擔下某種責任的時候,這時候你才要拿出男人的自尊感,不懼怕任何挑戰!記住一句話,路是人走出來的。”
是啊…比起和夏叔叔爭論所謂的自尊問題,他更應該對自己團隊的潛力更相信才對!要想贏得尊重,就要卻保自己會贏、會勝利、走出一條自己的道路,用結果告訴別人他們的選擇是對的!
“不過…允浩哥,你這樣說我們壓力好大啊!如果沒有成功的話,是不是你就直接沒有老婆了啊?”俊秀突然天外飛仙的來了這麼一句。
= =++
允浩頭上爆出幾條青筋,深呼吸了幾次,才按下想要下手狠揍俊秀那小子的衝動,轉而說著自己的計劃:“之前在中哥和我討論了直接和公司在法庭判決的可能,但我現在覺得這個方法暫定為最後的方案!”
看在中好像有什麼要說的樣子,允浩安撫的看了他一眼,接著說道,“你們先聽聽我的計劃吧……”
作者有話要說:本文內容,純屬YY,切莫較真。
我本來是想擼兩章出來的…可素我半路上去渣小說了,所以,你們懂的 ╮(╯_╰)╭
☆、41你開啟的方式不對
“一定是我開啟網頁的方式不對!!!( ⊙ o ⊙)”這是所有仙后看到這條訊息時的共同想法!
當她們照常例開啟SM公司的主頁準備搜尋東方神起的最新的活動安排的時候;竟然發現了在S/M官網上置頂的一條訊息竟然是——
東方神起五個成員已於2009年10月27號與SM公司解除經濟合同,經過雙方協議後達成一致,鄭允浩、金在中、樸有天、金俊秀、沈昌珉向公司支付違約金併購買‘東方神起’該組合名稱的所有權及其附加性權利,關於之前經紀關係存續期間所簽訂的其他涉及第三方的合同,該合同的權利義務全部轉移到東方神起自身;由其自行承擔履行;而之前東方神起所演唱歌曲的版權仍歸SM公司所有,特此宣告。
柳雅希作為東方神起後援會的會長,一看到這條訊息,整個人都懵了!Oppa他們和公司發生什麼事了?怎麼會突然的就和S/M公司解約了?!她連忙掏出手機打電話給東方神起的經紀人詢問具體的情況,結果卻只得到一句回覆:“東方神起他們現在已經不再是SM公司的藝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