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部分(第4/5 頁)
將李登輝告上法庭
狀告224名“立委”
2005年3月4日,臺灣“立法院”在李敖沒有出席的情況下,將一份決議檔案,以全體“立法委員”的名義在臺灣“立法院”予以透過。而當時未參加決議的無黨籍“立委”李敖認為自己的名義遭到他人冒用,所以他決定馬上召開一次記者會,並在會上表示他決定要對3月4日參加表決的224名“立法院”“立委”提出控告,訴訟的要求是:向每一個“立委”求償新臺幣1元
1元。 “我很刁,但這正是我的長處。我在是非之爭上,極為放刁;真理所在,決不饒人。”
語錄
第五章 煉獄李敖
檔案
1982年3月10日刑滿出獄
述評
兩次牢獄之劫雖然對李敖而言是一場人生的煉獄,然而他的煉獄與頻頻的訴訟一樣,都變成了價值連城的財富。同時,在困境之中也造就了李敖—一位敢殺敢拼的民主鬥士。
自述
一進監獄深如海
“只要我在這島上,不論我在牢裡也好,在牢外也罷;不論我是‘名不副實’的‘大作家’也好,或是‘名實相副’的‘大坐牢家’也罷,我都不會有自由的感覺。”
李敖:“我決非‘###’分子!”
“第一點:關於本案內容部分—我沒有話可說,我用法律裡面的緘默權。我想我也不必說明我為什麼不說話,一千九百四十六年以前,耶穌在被審判的時候,也不說話。第二點:關於判決的部分—過去我不上訴,以後也不上訴。雖然我是無辜的,雖然我沒有罪,我仍願引用印度獨立的偉大領袖甘地在法庭上的兩句話:‘我不願浪費法庭的時間,我承認有罪。’”
獄中難忘的20個鏡頭
保安處看守所所長羅永黎上尉留小平頭、兩眼炯炯,令人生畏,可是跟我熟了,發現他人滿好。有一次,他感慨地說:“我是神仙、老虎、狗。”我問他為什麼?他說:“我一看到老婆,就是神仙;我一看到囚犯,就是老虎;我一看到長官,就是狗。”我聽了哈哈大笑。他補充說:他真覺得他幹了這麼多年,其實只是國民黨的一條狗!但他畢竟是假狗,看到真狗會害怕。國民黨抓雷震那一天,他被派去參加,《自由中國》社有條大狼狗,差點咬了他,他說他雖然是國民黨一條狗,但還是怕真狗。
txt小說上傳分享
目錄(3)
紀事
坐牢與女友小蕾
“愛不是痛苦,愛是純歡樂;當你有了痛苦,那是出了差錯。”
第二次入獄
“一般人太脆弱,是禁不住火煉的。所以火煉之下,立刻就原形畢露,一點殘餘的金色都沒有了,這就是說,他們變成赤裸的市井小人了。”
“訓練男子漢有兩個最好的地方,一個是在軍隊,一個是在監獄。”
“一個人在小屋裡,每天不煙不酒、不電視、不養貓、不見客,也不
見三分之二的家人,不午睡,精力過人,遁世(又大破又大立)、救
世(又悲天又憫人)、憤世(又訶佛又罵祖)、玩世(又尖刻又幽默),
當然這種人絕不會出世或厭世。”
語錄
第六章 生活李敖
檔案
述評
“是頑童、是戰士、是善霸、是文化基度山、是社會羅賓漢、是俠骨柔情的大作家兼大坐牢家;另一方面,他是坦白的思想家、挖黑的歷史家、同時是黑白分明的文章大家。”
自述
《文星》時代的朋友
“好鬥、好批、直言、敢言、反邪惡、主正義;開朗、樂天、喜靜、特立獨行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