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刑警隊長,白鋒!(第2/2 頁)
時間,試探性的說道,“我能不能問一下,做筆錄要幾個小時?”
“我孩子還在上小學,六點半放學,如果來不及去接的話,我好通知一下老婆。”
“在做完筆錄之前,伱不能跟任何人聯絡。”女警察客氣的拒絕了他的要求,跟著補充道,“不過做筆錄很快的,不會耽誤你接孩子的。”
林默很少跟警察打交道,也不知道女警察說的究竟對不對,不過既然人家都這麼說了,他也只能服從。
第一次釣魚就釣出來個屍體,他現在心情只剩下了凌亂。
......
【以上紀錄內容(我已詳細閱讀或仔細聽了公證員的宣讀),記錄的內容均我口述,並且準確無誤。如有不實,我願承擔一切法律責任。同時,對公證員的告知內容我已全面瞭解、清楚。】
【簽名人:林默。】
由於是人命大案,筆錄做的非常詳細。
等林默手抄完上面的內容,離開警察局的時候,已經是下午2點多鐘。
距離他發現屍體過去了大約一個半小時。
不幸中的萬幸,
林默離開警察局的時候,正好碰到有警察要去勘察現場,順路帶上了他,省了將近200多塊錢的打車費。
警車裡的氣氛有點壓抑,也沒人聊天。
林默看著窗外疾馳而過的道路,腦袋裡全都是剛才的屍體。
大約過了半個多小時,
警車停在了明遠湖,林默下車後發現湖邊已經拉起了警戒線,雖然還有人在圍觀,但釣魚的幾乎已經沒有了。
陳山河也走了。
雖然情報系統說他要釣到下午4點,但這顯然也並非是一成不變的。
林默也沒了釣魚的心情,收拾了一下東西,騎上電動車離開了明遠湖。
電動車在街道上漫無目的逛著,林默也在思考著接下來的打算。
雖然今天出現了點意外,但好在要做的事情基本都做完了。
接觸張桂芳、撿漏古董、接觸陳山河....
雖然沒能掙到20萬差價,但賺了一份心安加上大紅包,也算是值得了。
“距離女兒放學還有兩三個小時,趁這個時間,去找找看有什麼賺錢的門路。”
“這段時間一直跟老婆說要做小生意,一直沒個頭緒也不是個辦法。”
一念至此,林默把電動車停在了距離未來星小學最近的商圈,徒步在街上閒逛了起來。
街上最多的店鋪就是便利店。
這玩意雖然投資大,回本慢,但勝在穩定,只要位置不算差,一般也不會虧本。
“我要做的事情,應該是以情報系統為核心,能接觸到賺錢資訊的生意。”
“便利店肯定不行,接觸的人太雜,情報也會很雜,不利於以後的發展。”
走著走著,
林默在一家裝修精緻的寫字樓前停下了腳步。
他後退兩步,仰起頭,打量著寫字樓上龍飛鳳舞寫著的【新生(魔都)金融投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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