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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雖然都是臨幸,但態度卻有所不同,明穆宗對自己臨幸的宮女還是負責任的,而明神宗卻覺得自己與一名宮女發生關係很不光彩,一直秘而不宣。一段時間後,王氏的身孕逐漸顯了出來,這令盼孫心切的皇太后欣喜異常,便向神宗問起這件事。誰知,明神宗卻態度冷漠地說不曾有過。太后這才明白,皇帝兒子根本沒把她的宮女和孫子放在心上。無奈之下,只好令人取出詳細記載這件事發生時間和神宗賞賜何物的&ldo;起居注&rdo;,當面驗對。明神宗一時面紅耳赤,無話可說,這才認下了這個還未出世的孩子,並照太后旨意,先將王氏封為才人,數月後,又封為恭妃。
兩個月之後,王氏生下了皇長子朱常洛,但她始終沒有得到明神宗的寵愛,只好帶著皇長子僻居別宮。當時明神宗已有王皇后和劉昭妃,但二人都不曾生養,因而朱常洛出生後便有了皇長子的名分。由於皇太子是儲君,是國家的根本,太子一立,可以杜絕旁人對於皇位的覬覦,因此朱常洛一出生,皇太后與廷臣們便都想到了立儲問題。按&ldo;有嫡立嫡,無嫡立長&rdo;的慣例,太子似乎就是朱常洛了。但明神宗藉口皇后還年輕,說不定能生出一個嫡皇子來,不願意立朱常洛為太子。
事實上,明神宗之所以不願意立朱常洛為太子,除了身世因素外,更關鍵的原因是萬曆十四年(1586年)正月鄭貴妃生下皇三子朱常洵。明神宗寵愛鄭貴妃,將鄭貴妃的兒子福王朱常洵(後被李自成的農民軍所殺)視若掌上明珠,因此便有廢長立幼的想法。他先是違反古制,冊封鄭氏為貴妃,而沒有冊封皇長子朱常洛的母親王氏。不久又提出三王並封的主意,意欲將眾皇子都封為王以降低長子的地位,但為朝臣所阻沒有成功。在朱常洛和朱常洵兩人擇一而立的問題上,明神宗拖延了10餘年,直至萬曆二十九年(1601年),在朝臣的極力諫爭和慈聖皇太后的支援下,朱常洛才被冊立為皇太子。這一事件,史稱為&ldo;國本之爭&rdo;。
朱常洛當上太子後,朝內黨爭和宮闈糾紛始終都在威脅著他的太子地位。好在朱常洛各方面的表現中規中矩,讓明神宗無話可說。就在太子之位漸漸穩定的時候,宮中卻發生了明宮三大疑案之一的&ldo;梃擊案&rdo;。萬曆四十三年(1615年),薊州(今天津市薊縣)男子張差持梃闖入太子居住的慈慶宮,準備行刺,被宮門太監抓住後,先是裝瘋,後又供認是受鄭貴妃手下的太監龐保、劉成指使並引入太子寢宮。時人由此懷疑鄭貴妃為了要讓其子登上太子位而欲謀害朱常洛,一時朝議沸騰。但明神宗和太子朱常洛都不願追究,僅以瘋癲奸徒的罪名殺了張差,杖死了龐保、劉成,將此案草草了結。究竟此案是否為鄭貴妃指使,史家沒有定論。不過&ldo;梃擊案&rdo;後,朱常洛作為太子的地位算是徹底穩固了。
治國除弊政萬曆四十八年(1620年)七月二十一日,明神宗病逝。八月初一,朱常洛終於黃袍加身,即皇帝位,宣佈次年改元泰昌。
在當太子期間,朱常洛對於萬曆時期的弊政看得很清楚,即位後在群臣的幫助下,主要辦了以下幾件事:第一件事是罷礦稅使。他以傳諭神宗遺詔的方式,下令罷免全國境內的礦監、稅使和中使衙門裡的中官,停止任何形式的採榷活動。詔令說:&ldo;過去興礦稅,是因為被燒毀的&l;三殿&r;、&l;二宮&r;無錢修建而採用的權宜之計,從現在起全部立即停止,各處管稅的內官一律撤回。加派的錢糧,今年七月以前已徵的就算了,沒徵的一律豁免。&rdo;由於礦稅早為人們所深惡痛絕,所以詔令一頒,朝野歡騰。
第二件事是餉邊防。他下令出大內銀庫調撥二百萬兩銀子,發給遼東經略熊廷弼和九邊撫按官,讓他們犒賞軍士,並撥結運費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