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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事實說明,在明初五帝統治的六七十年間,皇族近支中爭奪皇位的鬥爭是非常劇烈的,因而使政局一再動盪。但是明代皇族爭奪帝位的鬥爭並未到此止步。明宣宗之後,明英宗朱祁鎮因&ldo;土木堡之變&rdo;被瓦剌也先俘虜北去,由其弟朱祁鈺監國,隨後朱祁鈺被擁立為帝,是為景帝。朱祁鈺一登帝位,便極力要完全奪得帝統,首先便將朱祁鎮的長子、原已被冊立為皇太子的朱見深廢黜,改立自己的兒子朱見濟為皇太子。他還一再阻止也先送回朱祁鎮,怕他回來威脅到自己的皇位。其後,朱祁鎮終於被送回北京,朱祁鈺竟將他深鎖在&ldo;南宮&rdo;之內,不許外出,不許臣下朝覲,不許過問朝政。而朱祁鎮又在朱祁鈺病危時,乘機奪回帝位,宣佈復闢,復立朱見深為皇太子。在此一立一廢一復闢之中,這些皇室子孫為爭奪最高統治權,絲毫不講什麼親情之誼,也從來不以什麼禮教宗法倫常為念。
明代的皇帝制度(2)
另外,明武宗朱厚照在位時,先後有過安化王朱寘鐇之反、寧王朱宸濠之反,都是企圖奪位。朱厚照無子,死後議立其堂弟朱厚熜為繼位皇帝,是為明世宗。朱厚熜一登位,便發動起一場所謂&ldo;議大禮&rdo;之爭,要為自己死去的父親興獻王朱祐杬爭上一個皇帝的諡號,為此不惜釀成重大的政治爭論,甚至興起大獄。因此可以說,明朝如同歷史上其他封建專制王朝一樣,並未有效地解決皇位繼承問題,以宗法制度為基礎制定出來的宗藩制度,不但未能起到屏衛皇帝統治的作用,而且還往往從內部進行破壞和瓦解,引起連續不斷的動盪。
明代《出警圖》,羽林軍為皇帝護駕
不過,明朝皇帝制度中比較突出的一點是,封建君主專制的中央集權得到了進一步的強化和發展。為保持和加強對全國的控制,明朝各個皇帝都極力提高君主大權,以君主作為權力主體,從制度上保證全國統治權力高度集中,而且表現得更為明確,規定和安排得更為周詳具體,舉凡官制、人事、行政區劃、立法、司法、財政、民政、軍事各方面的主要權力均由皇帝親掌之並獨掌之。例如,行政方面,要求絕對統帥和指揮自中央朝廷到地方各級行政系統的所有官吏,要求各系統各部門徹底根據皇帝的意志和指令辦事,一切由皇帝發出的詔、誥、敕、旨、上諭、硃批等,都被賦予神聖不可侵犯的地位,不允許有任何抗拒、違反或異議;制定和執行法律方面,明朝皇帝實際上擁有立法、執法、違法和廢止法律的全權,而且將法律的鎮壓鋒芒主要指向黎民百姓。明朝的太祖朱元璋、成祖朱棣等,都曾親自參加制定或修改法律的工作,並親自審理案件和掌握最終判決的權力;財政方面,明朝皇帝要求掌有對國家財政收支的全部支配決定之權,明末的加派遼餉、練餉、剿餉等等,都是由皇帝決定,並強制執行的;軍事方面,明朝皇帝不僅擁有對於軍隊的絕對控制權和最高指揮權,而且在中國封建社會傳統軍事制度的基礎上建立起自己具有獨異特點的衛所兵制,就是將日常管理訓練的軍政和戰時指揮作戰的軍令分開,以防止任何人擁兵自重,造成割據叛亂的危險。
在強化封建君主專制的中央集權方面,明朝皇帝制度中還有兩個重要方面,那就是明朝的宦官專權現象和特種鎮壓部門的設立。明朝皇帝雖然強化了封建君主專制的中央集權,但又害怕大臣將領和自己爭權,害怕無法嚴密控制正規國家機關和職官的活動,不敢依靠他們,轉而依靠自己身邊的宦官,並設立了龐大的宦官機關系統,即所謂12監4司8局等24個衙門。這24個衙門均設有提督太監、掌印太監等,最多時曾統領10多萬宦官,由此造成了宦官專權現象,著名的宦官如王振、汪直、劉瑾、魏忠賢等,均曾擅權專斷,敗壞朝綱。與宦官專權現象相應,明朝皇帝為強化封建君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