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回(第1/2 頁)
光幕裡,兩輛車像被開水燙著的螞蟻,不分方向各自逃竄。
其中一輛車像桑家三口那樣迷失在深山老林裡,再從反方向駛出國道。衝出國道的前一刻,迷霧散去,驚魂未定的司機再次被迎面駛來的車嚇了一大跳。
幸虧他技術了得,有驚無險地避過一場災難。
而另一輛車被一群像患了失心瘋的野豬追趕,左閃右避。最後如他們所願直接衝下斜坡翻車撞樹,全體昏迷不醒……
光幕裡的人經歷了大半天時間,可實際上才過了一個多小時。
看見他們無法再進村,施術終止,光幕消失,莫拉直接沉睡中。桑月則整個人被掏空了似地上氣不接下氣,一手撐著桌面喘息。
至於那些人,按照他們逃跑的路線,一輛車本該出車禍,另一輛直接衝下懸崖的。是莫拉察覺她內心裡的罪惡感,故出手留情,讓那些人撿回一條小命。
一時間,她與莫拉之間到底誰更像邪物,真的很難判斷。
當然,這不重要。
因為不管誰是邪物,都已經繫結了,非死不得解脫,有什麼可說的?接受現實,努力走好未來的每一步,從心而活得過且過吧。
歇息片刻,桑月緩過氣來,首先打電話與蘭秋晨影片告知此事。
“什麼?!你姐說有狗仔媒體要過來?”蘭秋晨從她的手語裡得知經過,嚇了一跳,“大概什麼時候到?我馬上去把你接出來……”
“那倒不用,”桑月告訴她,“你去做一塊牌子掛在我家山腳的圍牆上就好。”
牌子上就寫“晨光果場,內有惡犬,有事電聯”,並署名蘭老闆即可。
畢竟,擅闖小天后的院子就算被告也值得,還會被一部分的粉絲視為英雄。可要是為了尋找一個明星擅闖素人家的院子,這就是自毀的節奏,不可饒恕。
要知道,這世間始終是普通人居多。
今天是蘭家果場遭人擅闖,明日就有可能闖到自己家來。看明星出糗被曝光是一種樂趣,自己家被曝光就是一場侵犯隱私的災難。
箇中厲害,哪怕是無法無天的狗仔媒體也要謹慎。
“你不必緊張,從雲海找到這兒至少要一天一夜。”桑月怕她路上慌神出意外,囑咐道,“這附近的岔路口多,指不定他們還要迷路,你不用急,慢慢來。”
不到迫不得已,她實在不想麻煩蘭秋晨兩頭跑。
從鎮子到村裡的路不長不短的,且途中有些路段的位置比較險要,稍有不慎即車毀人亡。她剛剛才耗盡魔力,無法保證小夥伴的安全,只能讓其小心些。
蘭秋晨嗯嗯地承諾不急,掛掉影片之後即刻就去訂做牌子,加急那種。
當天晚上就給她送來了,親手把它釘掛在鐵圍欄上。
“對了,我來的時候聽說國道北路出車禍了。”蘭秋晨一如既往地打包家常菜過來當宵夜,“聽路人講,那些傷者被救出來時嘴裡不停地說遇到鬼打牆了,好嚇人喔!”
幸虧是在國道北,距離蘭溪村遠著呢,不然她又該擔心在此獨居的愛豆受到波及。
“可世上哪裡有鬼?”口中說著嚇人,向來信奉科學的蘭秋晨不以為然地邊吃邊聊,“我看是他們心中有鬼才對,自己嚇自己……”
國道修了不足十年,之前她從未聽說哪個地段鬧鬼。
倒是搬到鎮子之後,時常聽鄰居或客人們天南地北地嘮嗑,包括全國各地的靈異事件。
“阿桑,你怕不怕?怕就今晚跟我回去。”蘭秋晨爽脆道,“我在店裡的二樓住,日間沒人會上去。你要是住不慣,先將就兩日,我明天就給你找房子搬……”
在鎮上租房很便宜的,月租三百多塊的兩房一廳比比皆是,保管清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