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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次發生在桓公三年,相當於魯莊公十二年,起因是齊國攻宋,魯國去救援,擊敗了齊國,姜小白憤而攻魯,在長勺被魯軍大敗。而《左傳》記錄的,是發生在莊公十年春,什麼原因沒說,也沒提規模。
《管子》一書雖有稷下學宮管仲學派整理著書一說,但書中對其他歷史事件的記錄與《左傳》所記載的相互吻合,而且更詳細具體;可信度較高。這樣看來,長勺之戰發生過兩次,第一次是小規模的,《左傳》記錄了;《管子?大匡》沒提,因為沒有必要。第二次是大規模的,《左傳》沒記錄,而《管子?大匡》有詳細記錄,還提到了規模。
兩次長勺之戰,勝利的一方都是魯國,齊國兩次被打得跑路;一個地方,跌倒兩次。為什麼《左傳》對第二次大規模戰鬥的勝利閉口不談,而對第一次的小勝大肆渲染?有兩個原因,一個是國民士氣,一個是內幕。
第一次的勝利,正值魯國新敗,國民士氣需要鼓舞;而且勝得理直氣壯,所謂師出有名;所以大書特書。而且曹劌同志對曰的最後兩句,明顯有點故弄玄虛,畫蛇添足。“夫大國難測也,懼有伏焉。吾視其轍亂,望其旗靡,故逐之。”
春秋至戰國這段時期戰爭的主力兵種是戰車,這個東西在當時相當於現在的坦克。在戰鬥中有衝擊力,能打能撞,而且居高臨下,殺人方便。但也有缺點,目標大,笨重,場地要求比較高,必須在平原上才能使用,進山容易翻車,過不去的溝溝坎坎要人來推,丘陵地帶都不好使。所以,那時候作戰,必須選擇開闊地帶,遇到泥坑都要繞著走。晉惠公就是在一次與秦國的作戰中,馬陷進爛泥坑,沒人來推車,被活捉了。所以,在平原上打埋伏,搞不搞都一樣;戰車目標大,老遠就能看見。步兵可以湊合隱蔽,可是步兵打兵車的埋伏,很不湊合,基本上是去填坑。所以,在此前和此後幾百年的戰鬥裡,都沒人動這平原打埋伏的腦筋。曹劌同志的這個想法,多餘!
第二次長勺之戰雖然取得大勝,但在第二年姜小白組織全齊國武裝反撲的時候,魯國立刻服軟,一勁求饒(自貶為關內侯,服從齊國領導)。接著又在與齊國的會盟當中,國君魯莊公親自持刀以同歸於盡相威脅,曹劌脅從,用流氓手段要回了被佔土地與和平。這些做法和行為,對於魯國“禮儀之邦”的名聲,顯然有很壞的影響。國君帶著大臣一起去綁票,好說不好聽。有損國格和國體,記錄下來真是丟臉。為了國家的體面,史官舍去了平常心,不與記錄。
說到底,第一次長勺之戰對齊國來說,是一場小規模的無足輕重的戰鬥。
既然無足輕重,姜小白也不折騰,大家還是安心搞改革。管仲改革的大刀第一個揮向了農業。在工業革命興起以前,農業在世界上是一項最重要的工作。畢竟大家都要吃飯,不吃飯還幹勁十足的是神仙。所謂手中有糧,心中不慌。由於齊國糧食產量不僅一直上不去,還持續下降;所以,必須當頭等大事來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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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水難流外人田
當時的土地制度不好,是井田制。這個概念很抽象,直接說不容易明白,換個說法就好理解。土地大部分是國君和領主(就是國君賞賜了封地的人)的,叫公田,相當於人民公社;農民的土地很少,叫私田,相當於自留地。農民先要耕作公田,等於給人民公社出力;但無論幹得怎麼樣,這個公社都不發給工分,換取生活用品,什麼也不管,完全是盡義務,白乾。幹完公田才能去自留地勞動,這個收成才歸自己。當然,大家都沒經過政治學習,思想覺悟都不高。所以耕作公田時,大家都不積極,能對付就對付,該糊弄就糊弄,偷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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