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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良的繼承者。但他們即佔有大量智慧、聰明、漂亮的女性;而又“聚而不御”;就對中國古代人口帶來了巨大影響;多妾制的結果使得留在民間的女性無論長相或智力都極為一般;按照遺傳學;這種做法;顯然對中華民族的身體素質提高不利;特別是幾千年來一代一代這樣的選拔;其影響非常深遠。正如梁啟超先生所言:“它有害於養生;有害於傳種;有害於蒙養;有害於修學;有害於國計。”
4。1。3多妾敗壞社會風氣
古代社會;廣納妾的現象一直盛行於上層社會;這使封建統治者荒淫無度;政治腐敗;生活奢靡。多妾制也帶來嚴重的社會問題;一人多娶就會一人無所娶;使得社會陰陽失調;天下之男無妻者眾多。一夫多妻制的長期存在斷送了多少次中國歷史上大好的改革與發展機遇;給後人留下了一個沉重而值得深思的課題。
4。2妾制的廢除
洋務運動以降,纏足、吸大麻、蓄妾等惡習逐一遭到抨擊。反對纏足的直接動因是纏足的女性形象遭到西方人的嘲笑,使中國的知識分子們在洋人面前抬不起頭。而對於納妾,態度就曖昧得多。民國建立之後,雖然有人撰文提倡廢妾,但當時最著名的文化名人並沒有參與,也並沒有引起社會轟動的效果,更不必談移風易俗了,而一些受過西方文明薰陶的知識分子甚至對蓄妾表示理解和同情。一日本人寫道:“留學生一談起鴉片就覺得丟面子,而同是這位青年,談起第二夫人、第三夫人之類,就侃侃而談,說自己也有,甚至因此看不起別人。”'22'1925年在《婦女雜誌》上曾經發生過一場關於“新性道德”的討論,以章錫琛'23'為首的一派提倡絕對的“戀愛自由”,倡導性解放。他認為:在當下,前妻往往不肯離婚,男人也絕對不能因為另有所愛而強迫她離婚,所以撫養妻子成為男人的義務,要和別人戀愛與否也是他(她)的自由。如果經過兩配偶的許可,只要不損害社會和其他人的利益,一夫二妻和二夫一妻性質的不貞操形式,也不能被認為是不道德的。“新性道德”實際上給蓄妾制提供了繼續存在的空間。林語堂曾說,在自由戀愛的旗號下,離婚對於四十歲的男子與四十歲的母親來講是不可能平等的,娶妾不過是我們祖先用以取代歐美離婚的方法而已:“在過去,往往有一個實際是好婦女,受了環境關係的支配,致勾搭上了已經結了婚的男子,而她又衷心愛他,因服順自動的願充偏房之選,並心謙下的服侍大婦。而現在則各不相讓,彼此掮著一夫一妻制的招牌,想攆出另一個人而鑲取她的地位”。學者許地山則說:一夫一婦制已顯出破裂,一直有兩種障礙使它不能美滿,這便是**與納妾。男子因為地位、名譽等等原故或者不能實行戀愛自由,當經濟充裕時,便會納妾。道德上雖能限制,但不可能徹底廢除,因而最好實行無夫無妻制。'24'
1950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頒佈,第二條明確規定:“禁止重婚、納妾。”兩三年間,就將這一沿續數千年的惡習一掃而光,到二十世紀六七十年代,新中國出生者幾乎完全不知道“妾”的意思,而隨著時間的流逝,終結這一惡習的過程本身也被人們淡忘了。
結論
婚姻制度的實質在於對性行為的限制。這種限制也經歷了一個漫長的發展過程,首先是限制了父母輩和子女輩的性交,然後是限制了兄弟姐妹之間的性交,然後又實行夥婚制,而且從族內婚發展為族外婚,最後才建立了一夫一妻制。
蓄妾的理由,在古代主要強調延續宗嗣,到現代,這一理由已經失去了存在的土壤。現今,婚姻自由的觀念深入人心,結婚、離婚再也不受大家庭的干擾。但近些年風行的“包二奶”現象,又勾起了我們對納妾的記憶。不同的是,古代妻妾同堂,如今分庭抗禮,但一個男子同時佔有多個女子的本質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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