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僅僅是證件轉讓,不包括場地裝置。
理論上說,私下轉讓網咖牌照屬於打法律擦邊球,不過倒手買賣的人很多,也沒聽說因此出什麼問題。
趙澤君很清楚的記得,元旦之後和姜萱去暴風玩,暴風大門已經被貼上了封條。
大象蹲在暴風網咖大門,嚎喪一樣喊:早知道這樣,老子就是賣車也得買一張證!
02年到06年,暴風這種規模和地段的網咖,一年少說能賺三十萬,一輛車換網咖繼續營業,絕對划算。
定下大方向之後,趙澤君特意打聽了網咖證的辦理手續,需要哪些條件。
的確規範了很多。
現在所謂的『網咖證』,並不是一個單獨的證件,而是一系列證件的總稱,需要工商、文化局、網路供應商、消防等幾家審批。
其中最主要的,就是工商局發的營業執照和文化局批的『網路文化經營許可證』。
一個工商局管著,一個文化局發,有了這兩個證就意味著政府允許你從事網咖經營,其他方面都好辦。
大象就是卡在文化局方面。
趙澤君盤算了一番,以自己目前的情況,理論上辦不下來任何一個證件。
首先,他的身份證還有小兩個月才能下來,當然,這不是關鍵,兩個月他可以等,實在不行,用姜萱的身份證,事後再多少給姜萱點好處。
關鍵是,按照正規流程走,相關辦理部門要上門檢查場地、裝置、人員等等一系列配套條件,還要先和電信簽訂協議。
租場地、買裝置、僱人,沒個十幾二十萬下不來。要是有二十萬,他直接買房去了,沒必要操這心。
當然,是『理論上』辦不下來,兩輩子的經驗告訴他,現實生活中,『理論』和『實踐』往往是相對的。
趙澤君辦不下來,有人能辦。
他接下來要做的,就是讓能辦的人幫自己把事情辦了!
深夜裡,趙澤君躺在自己的小床上,大腦飛快的轉動,心中一步步的反覆推演,完善著自己的計劃。
能幫忙的人,叫於哲,是趙澤君的同班同學。
中學時代的友情相對單純,大部分中學生並不會因為對方家裡有多少錢、父母是多大官這一類外在的東西就成為朋友,更多的是被對方自身所吸引。
長得帥、球打得好,有共同的愛好,甚至同樣都討厭某個人,喜歡某個明星,都可能成為好朋友。
很膚淺,但不功利。
相反,家裡條件特別好的同學,反而不容易被大家接受,往往會被孤立。
於哲就是這種人。
其貌不揚,戴著副高度近視眼鏡,長得乾瘦乾瘦,笑起來非常猥瑣。學習成績墊底,平時在班上也不參加活動,文藝體育平平無奇,在同學中沒什麼存在感。
這麼一個差生,卻非常受班主任老何的『寵愛』,座位始終保持在前三排,平時也很少為難他。
這當然是有原因的,於哲哪哪都不行,不過卻有一門僅次於『重生術』的神技:大投胎術。
他有個好老爸,宜江市工商局副局長,黨委班子成員。
老何的愛人就在工商局工作,退伍兵,原來在保衛科看大門,於哲入學之後半年,他愛人調到了市場稽查科。
趙澤君的計劃就,就著落在於哲身上。
90年國家發展經濟,之後十幾年裡,工商局權力大到沒邊,卡著經濟的脖子,一個批文,就是一條財路,反過來,一句話也能斷了一條財路。
他老爸快四十才生了於哲這個獨苗苗,就小當寶貝蛋一樣寵著,要星星不給月亮,溺愛得無以復加,據說初中時候就給於哲配了一臺一千多塊錢的摩托羅拉尋呼機,上高中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