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頁(第2/2 頁)
我徒手爬出了蛇坑,用我斷了兩根手指的左手和被挑了所有指甲的右手。
我知道,這大概只能算小兒科。
如果不是因為琴酒不想我身上出現什麼不可挽回的傷殘,不然我應該經歷的刑訊可能會比這些還要可怕數十倍。
就我所知,酒廠刑訊部門裡養了數匹專門用來和被刑訊者交配的種馬,還有數種曾被列入滿清十大酷刑的刑具,連歐洲黑暗的中世紀時期的類似刑具也有不少。
我像只破布娃娃一樣任琴酒擺弄。
太弱了。
我太弱了。
或許我有地方確實能夠達到超神成就,可這也無法改變我撕殺打鬥不行的事實。
不然我現在也不會在這裡,疼的死去活來。
我怕疼。
我好疼。
如果,我能打得過琴酒就好了。
那我一定會讓琴酒他比我現在還疼上數倍,我心下這麼想著。
琴酒拎著我出了刑訊室。
我這時才真真正的鬆了一口氣。
「別在和波本蘇格蘭混一起了,你和他們不是一路人。」我聽著琴酒那好聽的聲音。
嗅著若有若無的杜松子香。
脫力暈了過去。
琴酒抱著懷中這個在他刑訊期間一聲不吭的小孩,在他長達數小時刑訊下除了悶哼未叫喚一聲的小孩,心下滿意。
該說,不愧是他看中的小怪物嗎?
所以說,馬天尼和波本蘇格蘭不是一路人,畢竟不管是老好人還是所謂的神秘主義者,都不適合和怪物在一起,就像他,就非常不喜歡波本和蘇格蘭。
做為他的小怪物,應該像他一樣不是嗎?
第23章 我是成功品嗎?
55、
我醒來後,不是在組織醫療室。
</br>
<style type="text/css">
banners6 { width: 300px; height: 250px; }
dia (-width:350px) { banners6 { width: 336px; height: 280px; } }
dia (-width:500px) { banners6 { width: 468px; height: 60px; } }
dia (-width:800px) { banners6 { width: 728px; height: 90px; } }
dia (-width:1280px) { banners6 { width: 970px; height: 250px; } }
</style>
<s class="adsbygoogle banners6" style="display:le-block;" data-full-width-responsive="true" data-ad-client="ca-pub-4468775695592057" data-ad-slot="8853713424"></s>
</br>
</br>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