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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襲……這也太……&rdo;
林舒說道:&ldo;你又忘記現在是什麼時候了。&rdo;
居銘豐這才記起來,他們這時候其實是在二十年前。
版權法,著作權法,專利權法還有些形同虛設的二十年前。
林舒說道:&ldo;時代大氛圍,這種事是避免不了的。準備撰寫合同吧。&rdo;
這樣說著,他卻點開了平臺的資訊介面,給模組上傳者傳送了留言:抱歉,作為原創遊戲平臺,我們要求上傳者的作品為本人原創,或者是授權作品。您的模組文案中借鑑當紅小說的內容太多,我們無法將之上架,敬請原諒。
他資訊發出去沒多久,對方就迅速回復了:我哪裡借鑑什麼當紅小說太多了!你別亂汙衊人。
林舒便給對方回復了一大串的臺詞對比。
但對方並不服氣,還振振有詞地說道:&ldo;現在的小說和電視劇不都這樣嗎?臺詞什麼的都差不多。如果這也算是抄的話,所有寫小說的人不都算是抄了新華字典嗎?&rdo;
簡直胡攪蠻纏。
林舒已經不記得現在的小說和電視劇是個什麼樣的情形了,但是他本來也沒打算跟隨大環境行動,尤其是明知道這些做法都不是正確的情況下。
他只是回復道:&ldo;不好意思,我從來沒見過抄襲新華字典的人。您大概不太理解&l;抄襲&r;兩個字的定義,推薦您查閱《著作權法》以瞭解其涵蓋內容。&rdo;還在後面順便附上了一個帶有著作權法全文的網路地址。
然後關掉了聊天框,遮蔽了對方的訊息。
之後林舒開始編撰平臺要用到的合同,重心是對於上傳作品的原創義務以及版權界定的要求。
既然要經營原創平臺,合同就要準備得完備一點。林舒這時候沒有法律顧問可以提出建議,按照以往的經驗似乎也並不可靠,畢竟此時和二十年後,連版權和著作權方面的法律規定都不同,有些內容甚至不能作為參考,因為差之毫釐其實就會失之千里。
林舒只好從這時候的各種版權法和專利法開始研究,和居銘豐商量著如何擬定合同,設定條款。除此之外,兩人還檢視了不少其他法律,包括公司法,合同法,網路版權法等等……一下午幾乎都在這樣的資料搜尋和整理之中消耗完了。
而在居銘豐忙碌的時間裡,居柏炣也沒有閒著。崔文馨拖著他去找了居銘豐的祖父,也就是居柏炣的父親,崔文馨的公公。
&ldo;做遊戲嗎……銘豐對這個有興趣啊。&rdo;居老先生關上了手上的筆記本,說道,&ldo;小孩子喜歡遊戲是很正常的事吧,這個年齡的小孩子還是不要太過限制天性了,想玩就讓他玩吧。不要影響學習就可以了。這種年齡的孩子,讓他們多看看多經歷點事情是好事。&rdo;
崔文馨卻說道:&ldo;爸,我們不是想說這個。主要是銘豐想要轉學到湖西,和對方一起做遊戲。&rdo;
居老先生頓時愣了一愣:&ldo;轉學到湖西!?這孩子也太衝動了吧?&rdo;
居柏炣立刻說道:&ldo;就是,太任性了。我就說不能慣著他‐‐&rdo;
結果被他老婆一臉不善地喝止道:&ldo;你給我閉嘴!&rdo;
居柏炣愣了一愣,果然閉嘴了,但是卻一臉不高興的樣子。
居老先生頓時笑了,然後說道:&ldo;文馨你有不同想法?裡面是不是有什麼其他的內情?&rdo;
崔文馨回答道:&ldo;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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