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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權利義務
我叫張路易,自幼家貧、父母離異。在這個人與人之間毫無信任、彼此冷酷對待的年代,在這個無利不往的國家,我就是一個悲劇。在度過了二十一年充斥著謊言與荒謬的人生後,我終於走到了生命的盡頭。但是,這一世最後的悲劇卻來得那麼突然。
二十一歲,再過一年就是那該死的不過,無論瑪雅人留下的是預言還是謊言,這都和我無關了。今天,屬於我自己一個人的2012來了。。
剛剛考出駕照,就興奮地借了朋友的車遊轉了整座城市。當然,借車並非是無償的,朋友答應借車的條件,是必須在還回去的時候,加送一缸滿滿的汽油。雖然現在油價很貴,但我並沒有拒絕。相比起一輛車,一缸汽油我還是能夠負擔得起的。
可是,誰又能夠想到,我的2012就在加油站中發生了。
或許是一個瘋子,或許是一個神經病。現在這個世道,瘋子和神經病並非全在瘋人院裡,瘋人院裡也並非全是瘋子和神經病。有些正常人一夜之間便會變成瘋子和神經病,有些瘋子和神經病也會在一夜之間變回正常人。
總之,有一個人引爆了加油站。
在爆炸聲想起前,那個人喊了一聲“該死的油價”,然後,只聽“轟隆”的一聲,滾滾熱làng撲面襲來。
在熱làng之後,隨後襲來的是強大的衝擊bō。
下意識地喊了一聲後,我便沒有了任何意識。
我死了,在這種爆炸之中,不可能有人還活著。不過,告知我這個事實的人……哦,對不起,他不是人,沒有一個人會說上帝是人,無論他是否是基督徒。
上帝就在面前。我悲傷、痛苦,也慶幸。
悲傷、痛苦的是,我的生命只有短短的21年。在這21年中,除了讀書、考試外,沒有經歷過其他,甚至沒有一個完整的家庭,沒有nv友。本想著能在大學畢業後找到一個貼心知己,但現在卻不可能實現了;慶幸的是,我見到了上帝,這意味著能上天堂了。雖然基督什麼的,根本不明白是個什麼東西。
上帝長什麼樣子?
無形無體!只看見一團光影,一團散發著很柔和、很溫暖的白sè光芒的光影。
我見上帝沒有繼續說話,便開口問道:“上帝,我既然死了,那麼能上天堂嗎?”
上帝答道:“可以,我的孩子。雖然你一生的二十一年都沒有信仰我,但是你卻在最後一刻喊了我的名字。我的孩子,我寬恕你的過往,我接受你為我的子民。你當然可以上天堂,因為我對我所有的子民都是公平的。”
聽完上帝的這一段話,我暗自苦笑著,心想道:“想不到是那一聲God讓我來到這裡了!”
God不過是二十一世紀的一句吐槽,上帝也真是……我無語了。
沒有想到,二十多年的苦日子,居然在死之前搭上了上帝的馬車,真是應了那句老話“傻人有傻福”。
我的外號就是傻子,不過不是智商有問題,只是太過天真,不通人情。試問一個生活在二維世界中的人,怎麼可能不變成這樣?
聖經上說:“上帝並不在乎子民什麼時候信仰他,無論你是一出生就接受洗禮,還是臨死之前才信仰他,他都會一視同仁。”沒有想到《聖經》上的話居然是真的。
要感謝偉大的上帝。不過,我同時也不敢流lù出太多的情感,因為害怕上帝無所不知的力量。
上帝是什麼?不知道。相比起上帝、佛祖之類的宗教信仰人物,我還是更看重實際利益——金錢。
因為知道了上帝的存在,我開始懼怕上帝的力量。我開始懺悔,並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