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五章 羅素悖論(第1/2 頁)
hermeneutical injustice是個體作為社會理解的主體所受到的不平等,這種不平等主要來源於某個群體在結構上有所偏見,理解不了其他的群體所受到的苦難,例如西方世界的人很難理解“破壞了傳統生活方式”對土著人的概念,因此他們無法衡量“文化損害”的價值。正因為用西方社會的價值觀很難衡量非物質的傷害,所以很多土著人精神上受到的苦難被隱藏,而物質上受到的苦難也被西方社會理解為精神上的苦難,例如“傳統的生活方式被破壞。”此外,西方社會也無法衡量一些物品被土著人賦予的價值,就如同他們重新為某些地方起名而不在乎這裡已經有土著名字一樣。而這些文化上的損失和忽視是無法被法律衡量的。hermeneutical injustice是個體作為社會理解的主體所受到的不平等,這種不平等主要來源於某個群體在結構上有所偏見,理解不了其他的群體所受到的苦難,例如西方世界的人很難理解“破壞了傳統生活方式”對土著人的概念,因此他們無法衡量“文化損害”的價值。正因為用西方社會的價值觀很難衡量非物質的傷害,所以很多土著人精神上受到的苦難被隱藏,而物質上受到的苦難也被西方社會理解為精神上的苦難,例如“傳統的生活方式被破壞。”此外,西方社會也無法衡量一些物品被土著人賦予的價值,就如同他們重新為某些地方起名而不在乎這裡已經有土著名字一樣。而這些文化上的損失和忽視是無法被法律衡量的。
hermeneutical injustice是個體作為社會理解的主體所受到的不平等,這種不平等主要來源於某個群體在結構上有所偏見,理解不了其他的群體所受到的苦難,例如西方世界的人很難理解“破壞了傳統生活方式”對土著人的概念,因此他們無法衡量“文化損害”的價值。正因為用西方社會的價值觀很難衡量非物質的傷害,所以很多土著人精神上受到的苦難被隱藏,而物質上受到的苦難也被西方社會理解為精神上的苦難,例如“傳統的生活方式被破壞。”此外,西方社會也無法衡量一些物品被土著人賦予的價值,就如同他們重新為某些地方起名而不在乎這裡已經有土著名字一樣。而這些文化上的損失和忽視是無法被法律衡量的。
hermeneutical injustice是個體作為社會理解的主體所受到的不平等,這種不平等主要來源於某個群體在結構上有所偏見,理解不了其他的群體所受到的苦難,例如西方世界的人很難理解“破壞了傳統生活方式”對土著人的概念,因此他們無法衡量“文化損害”的價值。正因為用西方社會的價值觀很難衡量非物質的傷害,所以很多土著人精神上受到的苦難被隱藏,而物質上受到的苦難也被西方社會理解為精神上的苦難,例如“傳統的生活方式被破壞。”此外,西方社會也無法衡量一些物品被土著人賦予的價值,就如同他們重新為某些地方起名而不在乎這裡已經有土著名字一樣。而這些文化上的損失和忽視是無法被法律衡量的。
hermeneutical injustice是個體作為社會理解的主體所受到的不平等,這種不平等主要來源於某個群體在結構上有所偏見,理解不了其他的群體所受到的苦難,例如西方世界的人很難理解“破壞了傳統生活方式”對土著人的概念,因此他們無法衡量“文化損害”的價值。正因為用西方社會的價值觀很難衡量非物質的傷害,所以很多土著人精神上受到的苦難被隱藏,而物質上受到的苦難也被西方社會理解為精神上的苦難,例如“傳統的生活方式被破壞。”此外,西方社會也無法衡量一些物品被土著人賦予的價值,就如同他們重新為某些地方起名而不在乎這裡已經有土著名字一樣。而這些文化上的損失和忽視是無法被法律衡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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