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三十六章 錢大康進入警方視線(第1/3 頁)
陳益沒回家,因為方書瑜需要安靜的環境休息,他在騰大斌和蘇盈所住酒店新開了房間,準備眯幾個小時。
通宵過後睡意很快襲來,睡著之前,陳益把整起案件在腦海中詳細過了一遍。
當受害者的死亡時間全部出來後,案發過程已經比較清晰了。
為什麼兩個孩子和紀景福的死亡時間都是二十八小時?當然不可能同時死亡,再厲害的法醫也無法將死亡時間精確到分秒,上下有誤差是不可避免的。
二十六小時,二十八小時,二十八小時,二十八小時。
四名受害者的死亡順序是:紀景福妻子先死,然後是兩個孩子,最後是回來的紀景福。
先假設兇手不是衝紀景福來的。
案發當天,兇手在紀景福離家後立即潛入院子(或者敲開房門),用兩個孩子的生命作為威脅強制紀景福妻子放棄反抗,而後將其捆綁。
紀景福妻子搞定了,兩個孩子不足為懼,可在短時間內將其控制(或者兩個孩子正在午睡)。
隨後,兇手先姦殺了紀景福妻子,繼而對兩個孩子下手,一切結束準備離開時撞上了剛巧提前返回的紀景福,雙方產生打鬥,最終紀景福被連桶四刀(或者兇手未曾離開現場,等待紀景福返回)。
整個過程唯一留下的物證線索,只有紀景福指甲內的衣物纖維。
當前調查有盧政凱盯著,那麼陳益可以想的深點,想的遠點。
假設是很可怕的。
假設此案是連環案的開端,未來會發生什麼?更多的女性或孩子遇害,兇手的作案手法越來越熟練,從四刀殺人到一刀殺人,作案範圍從新頭鎮向外擴散,直至覆蓋到整個陽城。
陳益不是瞎想,這種可能性絕對存在,因為兇手能殘忍對孩子下手,說明此人並不具備共情能力,冷血冷漠,缺乏情緒感知。
無共情能力,是連環殺手的重要特徵之一,有了第一次後很難收手。
“若是系列案件,兇手的首次作案一般不會選擇陌生區域,也不會選擇完全陌生的作案物件,至少得見過,那麼他的住所就在案發現場方圓三公里內。”
“方圓三公里……”
地圖在腦海中閃現,陳益能看到的是新頭鎮以及洪中區外圍國道。
動態的畫面中,一座座建築拔地而起,條條道路劃線般延伸將建築隔開,行人和車輛憑空出現,俯瞰可見無聲的熱鬧喧譁。
案發位置如夜中明月在畫面中常亮,線條延伸而出在三公里內擴散,線條終點的每一座建築,都有可能是嫌疑人住所。
“每天和孩子在一起的是紀景福妻子,三人多次出現的地點,很有可能就是嫌疑人的日常活動範圍。”
“人雖死了,可以透過監控和走訪去大概還原,但卻無法判斷嫌疑人的顯著特徵,連環殺手的偽裝性通常很高。”
當地圖消失,孩子的屍體出現在腦海,陳益心中突然湧現不安,此案必須儘快解決。
睜開眼睛,時間來到了上午十一點,陳益從床上坐起身找到手機檢視,並沒有未接來電。
此刻,走訪工作已經進行幾個小時了。
洗刷出門特案組集合,隨便吃了點午飯後六人趕到市局。
盧政凱精神頭不錯,也不知有沒有睡過覺,作為經驗豐富的老刑警,熬夜經驗也是經驗,這才第一天,疲憊感還不足以達到爆發邊緣,整個專案組目前都處在最激情的階段。
不過隨著時間的推移,大家只會越來越累,這也是破案黃金七十二小時的原因之一,不僅可見的線索越來越少、嫌疑人心態越發穩定,偵查員的疲憊亦會導致本應發現的突破口因失誤而白白溜走。
陳益給盧政凱帶了杯咖啡,對方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