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4、論功行賞,冊封群臣(第1/5 頁)
這一次大軍凱旋而歸,立下天大功勞。
可也因此,到了論功行賞的時候,可就麻煩了。
因為需要賞賜的東西太多太多了,光是金銀珠寶就無計其數。
所花費的銀兩,甚至超過朱楩的登基大典與冊婚大典,足有幾百萬兩白銀。
畢竟全軍將士就有五十萬人啊。
甚至這還不算蒙古草原兵部隊,那邊可是沒封賞呢。
尤其是馮勝、傅友德,他們本就已經是公爵,爵位到頭了,再升那就是異姓王的級別了。
朱楩可是答應過諸王與朱元璋的,絕不會出現異姓王的存在,除非是死後追封。
活著的異姓王是絕不可能出現在他永昌一朝。
可是這麼一來,又怎麼封賞呢?
如果按照老朱的腹黑意思,乾脆讓馮勝的侄子,也就是馮國用的兒子馮誠來獲賞。
馮誠不是有個女兒嗎?就讓他的女兒嫁給某位王爺,當個王妃吧。
雖然不能給你家異姓王,但是可以給你個王妃。
朱楩心說,爹,你當個人吧。
不但要把馮勝立的功勞轉移給馮誠,還要娶人家的女兒?
到底誰佔便宜啊?
不過歷史上,馮誠的女兒確實是韓王朱松的王妃。
可朱楩不能坑自己的弟弟啊,主要是他曾經說過,‘我大明不和親、不納貢、不稱臣、不裂土、不割地、不妥協,也無需進行聯姻’。
這可是他對諸王的保證,不會拿諸王的婚姻來做政治籌碼。
於是朱楩對馮勝的封賞,就改為了:“以公之功,不能不賞,不能不賜。但是宋國公已經位極人臣,封無可封,賞無可賞。朕既不能賜你為異姓王,也不會封你藩國之地。既如此,馮家可以再立一爵。”
此話一出,所有人都感到莫名其妙,什麼意思?
“簡單來說就是,馮勝的宋國公爵位,今後是要傳給嫡長子的。而現在我許諾,可以給宋家額外一個爵位。以此次之功,就封一個伯爵吧,由宋國公親自指派,朝廷冊封。”
“如果宋國公再接再厲屢立奇功,馮家就是一門二公,那也不是不可能的啊。”
既然上面的路堵死了,無法再繼續升馮勝的爵位,何不往下面想呢?
朱楩也是有點腹黑的,這一點遺傳自朱元璋。
當初朱楩的不世奇功,不就被人分走,幫他的生母從普通的嬪妃升為了皇貴妃嗎。
如今朱楩也來這一招,我不能封你為異姓王,但是可以再給你家一個爵位。
反正從我永昌一朝開始,就有襲爵降級制度了,現在是一個伯爵,下一代可就只是子爵了,不出三代只剩下個男爵而已,有何擔心的?隨便封。
而且多了個伯爵,可比一位公爵再獲得晉封好冊封多了。
開玩笑,總不可能不給爵位而給王爵的俸祿待遇吧?
朱楩承諾過,洪武一朝的爵位襲爵不降級,仍然是世襲罔替。
等於說現在封給馮勝的,那都是世襲罔替的。
所以朱楩賊的很。
而有了馮勝作為拋磚引玉,到了傅友德的時候,也就容易多了,一樣給了一個伯爵的爵位,由傅友德自己指派。
二公還能說啥,只好叩謝聖恩了。
不過轉念又一想。
傅友德除了有嫡長子傅忠,還有三個兒子,這樣一來倒也不錯。
長子繼承穎國公爵位,還能讓其他兒子也有貴族爵位,豈不是滿門貴族典範?
馮勝也思考再三,暗暗決定,不如把這個爵位給侄子馮誠。
當初馮國用死在軍中,因為馮誠當初年幼,於是就由馮勝繼承了馮國用的職位與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