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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斯建議委託副手們研究現有的兩份草稿,如法國和蘇聯也提出草稿,可以一併研究。莫洛托夫相反提出了一項四點決議案,要求注意:新管制協定已經給予奧地利政府更大的自由;奧地利的西部佔領區內有四十三萬七千名流亡難民,他們在戰時反對過盟國,確已構成對奧地利內部安全和&ldo;毗鄰民主國家&rdo;的一種威脅;因此需要以撤走這批流亡難民作為恢復奧地利濁立的先決條件;(再提一下)必須先行簽訂五個其他條約,然後才能授權副手們準備對奧條約。其他代表對此提出明顯的反對意見,莫洛托夫又滔滔不絕地爭論了一番,其論據是硬說奧地利還繼續存在著納粹主義,還在和德國勾結。顯而易見,情況已不可能再有什麼進展了。
但與此同時,形勢有了進一步的重要發展。6 月份達成協議:與匈牙利和羅馬尼亞簽訂的和約中允許在交通線上留駐蘇聯軍隊,直到蘇聯從奧地利撤軍為止。
因此在巴黎會議結束時,蘇聯代表取得了兩個重要收穫。第一,他們誘使美國和英國的代表透露出他們考367 慮簽訂奧地利條約的條件的性質。第二,他們獲得了在奧地利願留多久就可在東南歐駐軍多久的牢固的法律基礎。而西方盟國在細節上作了必要的修正,對蘇聯不願撤離奧地利又引起了另一個動機。
1946年12月在紐約召開的下一次外長會議上,爭取考慮奧地利條約的嘗試又遭失敗。然而,因為這時已完成了對義大利和一些衛星國的條約,莫洛托夫最後同意把對奧條約和對德條約一併列入下班會議的議程。下次外長會議訂於1947年3 月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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