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卷在小姨家做工(第2/2 頁)
去,我還要到河邊趕場,我先走了,等下開船了。」範芳雨背著書趕船去。
坐了一個多小時的車,到縣城又轉上了到龍溪的客車,還要一個多小時才能到外婆家。
縣城轉車時,林以沫買了點糖和水果,這麼遠來,空手不好意思,自己畢竟長大了。走時,媽媽給了200多元,除去車票錢,一些零花錢,七除八除的,也沒多少了。大姨,小舅都在縣城,沒錢也不好去,只好下次有錢了在再去。
外婆家就在龍溪街上,小小的,到縣城的公路在街上面過,從公路到小街,是長長的階梯,大概有二三百階。階梯中間,右手邊是衛生院和電影院,左手邊是衛生院的宿舍。
階梯走完,轉角大概一百米就是外婆家了。不過,這幾年政府搬到鎮上,衛生院和電影院都空了。街上的老房子賣了,大舅靠著公路修了新房子,這些都是媽媽範芳芳說的。
林以沫在龍溪呆了兩天,陪陪外婆,也和表弟範斌去看了看小時玩耍的小河。張大了感覺都變了,小時候看著很長的階梯,不覺得長了,連寬寬的街道也沒有想像的寬大,不過小河反而覺得不小了,河邊的石頭一塊一塊的,看著還好大。
大舅範聞敏和大舅媽徐金玲都是很好的人,尤其是大舅媽,那是溫柔賢惠,漂亮孝順,不多言多語的。林以沫是家族裡的老大,沒少被大家疼,她還是很喜歡外婆家的。
不過唯一鬧心的是,媽媽範芳芳自作主張的給她安排了一場相親。林以沫內心因為韓巖,很排斥,可又不好說,只有隨她去。
從外婆家回到小姨範芳雨家的第二天,她就和小姨父一起到廠裡上班。走了幾千公里的路,離開了家,遠離了爸媽、姊妹,林以沫真正開始了自己的打工生涯。忍受孤獨,忍受辛苦,不管怎樣林以沫是真的從頭再來,沒有退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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