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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和自己一樣睡不著,覺得和它很親近,開始想像食屍鬼是個什麼樣子。
她眼前浮現了一個倔強的老人,還挺可愛的。
金妮覺得樓上的朋友年紀很大,因為他愛嘮叨。咚咚啪咚,他是用敲地板和樓下的人講話。
講話?!
這個念頭揮之不去,金妮日思夜想,想得有點動心。跟食屍鬼聊天多好玩啊。
在一個下著小雨的夜裡,金妮偷偷貓上閣樓,趴在門縫邊輕輕說“老食,老食,你聽得懂我說話嗎?”門板後便一陣騷動,傳出咕嚕咕嚕的低吼。
可我聽不懂你說什麼。
“聽得懂就敲一下門板,聽不懂就算了。”金妮在黑暗裡靜靜地等著,好一會,傳來一聲——咚。
金妮高興壞了,忘記媽媽的告誡,更湊近了門板,“你平時敲地板,是想跟我們說話嗎?是就敲一下。”
又一聲咚。
“我們當朋友好嗎?”
咚咚咚咚咚咚咚
金妮滿意的回去睡覺了,她這一生中,一說到朋友就會想到咚。
以後,一沒人注意她就爬上閣樓,找他的老朋友。
金妮用猜測、詢問和統計的方法從老食屍鬼那裡學會了手指的語言,咚咚聲傳達的資訊。等她有了自己一個人的房間,她會躺在床上用掃帚和老朋友聊天。
金妮的另一個朋友,一條小土狗,相當講義氣,它是世界上,至少是金妮的世界裡,唯一喜歡她,同時不喜歡水藍兒的生物。
七歲的時候,金妮看見雙胞胎哥哥鬼鬼祟祟的往山後的小路跑去,就問他們去幹什麼。
“少管閒事,別跟著我們。”
因為哥哥這麼說,所以金妮就跟著他們。這是兄妹之間的邏輯。
其實也沒有什麼神秘的,喬治和弗雷德偷跑去鄰近的小鎮,買些麻瓜們的戲法玩具。跟在後頭的金妮差點跑斷腿,一進小鎮說什麼也不走了,她向哥哥們保證,要是他們請客吃冰棒的話,她一定老老實實坐在樹底下等他們。
他們給她買了一根檸檬棒冰,她就坐在樹底下仔仔細細的舔。
一隻小狗走過來看著她,確切地說是她手裡的冰棒。
“你是覺得熱嗎?”
汪!
“你想吃冰棒吧?”
汪!
“不給。”
金妮奸笑著把整支冰棒塞進嘴裡,吸了半天,冰的受不了只好拿出來,冰棒就這麼攔腰斷了,便宜了那隻小土狗。
看著舔得很歡實的小狗,金妮決定改變自己的立場。
“吃了冰棒就是我小弟了,老大說的話你可要聽啊。”
汪!
狗是很講義氣很忠誠的,他們吃了你的冰棒就不會背叛你,還會陪你玩。金妮和小土狗就玩了一個下午的“我把鞋子扔出去,你負責撿回來”遊戲,直到哥哥們帶她回家。
第二天,金妮發現昨晚脫在門口的鞋子少了一隻。於是她第一次揹著媽媽跑出門,到了臨鎮,那隻小狗就蹲在樹底下,腳邊放著金妮的一隻鞋。
汪!那隻小狗這麼說。
你奶奶的……金妮說。
他們是朋友了,金妮想把它養在家裡,但是妹妹討厭狗。她只能常常偷拿幾塊鹹肉或幾罐罐頭給朋友作為補償。她管它叫路菲,地獄的三頭犬。它管她叫汪。
金妮覺得路菲最夠朋友的地方,是有一次妹妹也去了那個小鎮,她想試著跟路菲玩玩拋接球,但是路菲沒有去撿。
每當水藍兒做出什麼驚天動地的壯舉時,金妮就告訴自己,她可以萬能,但是路菲不會去撿她丟出的球,路菲只和我玩。
在金妮的世界裡,朋友就是咚與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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