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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長的比鍾意高的女孩欺負她,鍾意沒告訴任何人,可能就是因為這樣,那個女孩才覺得鍾意好欺負,知道有一次鍾意回家被媽媽和爸爸發現,她的手臂上有一片顯眼的淤青,鍾意才說了實話。當即爸爸就與班主任通了電話,讓那個女孩換了班,還告訴鍾意,下次再遇到這樣的事,不能忍著,要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後面一切有他。
媽媽當時還佯裝吃醋笑罵爸爸,女兒果然是爸爸上輩子的情人,所以這輩子才會這麼寵著。
還有很多類似的事情,讓她沒辦法對鍾磊的事置之不理。
儘管鍾意始終記得,媽媽說完之後,藉口去一趟洗手間,可她看見媽媽的眼眶裡有點點星光在打轉,鍾意知道,媽媽是想起往事,想起爸爸了。所以當媽媽出來的時候,就算是眼眶泛紅,她也問什麼,既然媽媽不想讓她擔心,那她就故作不知好了。
鍾意的爸爸啊,對不起鍾演母子,也負過她的媽媽。
站在她的角度,客觀的來說,她幸福無憂了十八年,相比於鍾磊給予的,那些傷害看起來也就好像不值一提。
所以不管鍾意的爸爸在別人眼中如何,她無法做到不聞不問,面對她爸爸更無法做一個陌生人。
就算是鍾演,她也會無條件的擋在鍾磊的前面,盡最大的努力讓傷害降到最低。
小時候,鍾磊是她和她媽媽避風的港灣。
長大以後,就應該是為人子女報答的時候了。
她想,媽媽嘴上不饒人,但心裡也是不願爸爸受什麼傷害的吧。
畢竟他們兩個人走在一起,不是因為利益,也過了年少氣狂的階段,鍾意相信,既然媽媽不顧家裡人的反對也要跟爸爸在一起,而爸爸把所有的財政大權在婚前就都上交媽媽手上,那他們在一起絕對是彼此相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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