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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哥哥,除非你告訴我,我究竟哪裡做錯了,否則我說什麼也不會跟你回美國的。”
“你不肯自己回美國,我陪你一起走。你還鬧什麼脾氣?”事情搞到這步田地,沈冬雷是真火了,也顧不得身分上的尊卑之分,只將她當成一個任性無知、欠人教訓的小女孩。
“因為你根本不是真心想跟我回美國,你不過是在想辦法擺脫我。我不服,我這麼努力,為什麼雷哥哥還是這樣討厭我?我要知道自己究竟哪裡不好?你不說清楚我就不走。”或許感情是雙方面的事,絲毫勉強不得,但要將她三振出局,至少也要給她一個理由啊!
她是執著的,不論對感情、對工作、或者對任何事,她同樣執著。
可她也不是盲目地執著,只要講清楚、說明白,那理由足可說服她,她會接受。
但她無論如何不接受被人毫無理由地厭惡、拋棄。她絕不。
本來沈冬雷還有幾分念在柳心眉是本家大小姐、爺爺頂頭上司的身分,不願太得罪她。可她如此刁蠻,就連聖人也要生氣了。
他也顧不得禮貌,冷冷一哼。“柳小姐。我知道你是金技玉葉出身,可地位再怎麼尊貴,總要講點道理,就拿昨日銀行搶匪那件事來說好了。你嘴巴上說相信我,可你有沒有想過,毫無計劃的行為不僅會為自己、更可能為旁邊的無辜人士帶來危險。萬一當時有哪把手槍走火,或者搶匪人數過多,我們一時無法全部制伏,反而被他們捉住幾個人質威脅呢?那結果會有多嚴重,你有沒有想過?”
“我……”她低下頭,苦苦地想。小時候父親告訴過她,人啊,不要怕犯錯,最怕的是不肯承認自己有錯。除非能夠面對自己的錯誤與不足,否則那個人是永遠也不會進步的。犯錯不是丟臉的事,最丟臉的是犯了錯還死不認錯。
她深吸一口氣,眼睛裡有著點點水光在閃耀。
“對不起,這一點我沒有考慮得很周到,下回我一定會做得更好。”
“沒有下一回。”她的答案讓他腦袋直髮麻。“不過是幾萬塊,你就給他算了,財去人安樂,為什麼你非得去冒險不可?”
“可搶劫是不對的啊!我們怎能眼睜睜看著罪案發生卻無動於衷?”
“不是無動於衷。而是,我們只是一般百姓,有什麼能力與理由去跟一幫手持槍械的歹徒拚命?捉賊是警察的工作,不是我們的。”
“如果人人都獨善其身,豈不是助長犯罪?”他的說法與她的理念、以及過去她對他的認識完全不同。是她對他了解不清?還是她根本就看錯他的性格?之前,她一直以為他是那種路見不平、拔刀相助的人。事實上,過去他兩次救她也皆是如此。那為何現在他們的想法會差這麼多?“從小,爸爸和十八位爺爺就不停地告訴我,這個世界是由無數不同的人所構成的,想要讓這個世界更美好、生活更幸福,沒有別的,就是有錢的人不吝於出錢、有力的人不吝於出力,大夥兒同心協力,世界才會更美好。難道不是這樣?”
居然說他是在助長犯罪!好吧!他是被小丫頭給堵得一時無言,但事實又是如何?
“獨善其身也許不是最好的做人方法,但在情況未明前,這不啻為一個好辦法。這一點你不能否認吧?”
這點她倒同意,不過……“難道雷哥哥是覺得憑我們兩個還沒辦法對付那群搶匪,所以不要我出手?”
“是謀定而後動。每年都有想要下水救人卻反而被淹死的人出現,你不想也成為那其中的一份子吧?”
“我當然也希望凡事可以謀定而後動,但現實是,某些情況不允許人們計劃好再行動,這時候就只有依靠臨場反應和平時訓練了。比如銀行搶匪那件事,我很清楚自己絕對可以擺平那柄手槍,我不想把雷哥哥辛辛苦苦賺的錢交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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