ご自分のことばかりですもんね(第2/4 頁)
一樣,我會把原圖和畫出來的圖對照發在b站動態作為紀念。
如果有啥畫的問題,觀眾也可以看到告訴我。
而且點贊通常也就只有幾個,估計也沒有幾個人看到,看到也不會有人認識,很快就被我每天畫畫的日常動態掩埋了。
所以沒覺得問題有多大。
結果後來寢室的室友跟我開誠佈公說
就因為這件事,背後就有同學專門跟他qq說話,罵我來著。
說我這個傻逼,畫了他。
還有侵犯肖像權啥的,但是跟教我畫的美術老師一說,老師也沒覺得這麼嚴重。
但或許排除美術音樂專業的行業,普通人看來我這種做法就是傻逼行為
在你說他這是串子裝傻之前,我會感同身受。
在你們觀察發現這是個串子之後,那就不一樣了。
以及我只是心裡有點兒發悶,所以忍不住接這由頭說一下自己的經歷。
跟自己見面?絕對沒好事。
不管他是真串子還是真理解能力很差。
但根據我的經驗,通常不要去接近和自己性格相近的人。
因為我自己都受不了自己這多愁善感又麻煩的性格呢。
通常來講一群人做朋友,那是每個人性格不同,可以互補。
但要是性格傾向相似的處一塊兒,都像我這樣,某些方面性格比較極端的,碰一塊兒八成要不了幾天就得炸。
所以我說了,我語言理解能力有點差。
就包括說話也是。
沒說啊。
直接拍照,人要是伸手不讓拍,或者說要求刪掉,我就當場刪了。
但沒說,我就開畫了。
反正畫完之後我也刪了
把手機正對著擺在他面前,完全沒有要掩蓋拍照的意思,就這樣堂堂正正的。
所以我說我很蠢嘛……人家說我做事不考慮後果。
但實際上是,我根本不知道後果會變成什麼樣。
就算考慮也根本想象不到,沒有的人際交往經驗。
像是這樣肖像權之類的常識性問題根本沒想過,就跟追番專門使用盜版軟體,而不去花錢買正版一樣。
回:對陌生人進行拍攝作畫前徵求對方同意是一個常識性禮貌的事情,肖像權那個是小事
肖像權這玩意你不拿去盈利啥的是沒用的
在不經意間,自己看來很正常的一個動作。
哪怕不是畫畫,也是一樣,就會在自己沒有感覺到的情況下自然而然得罪人。
前兩位先說的,但他們擋著不讓就算了。
而且如果不是突然拍照,對方沒有反應過來的自然標籤。
你提前說好了,人家再讓拍。
那他的表情也會不自主的,有些僵硬或者正經,畫不出啥好東西的。
反正這事兒是已經過去了。
一開始有點討好的性質,給人畫一張速寫人像,以畫交友。
但後來惹出這麼一門子的事兒,我也就不拍照給人隨便畫速寫了。
誰沒事閒的自討苦吃?
吃力不討好的,這麼一張速寫最少10分鐘,久的時候要半小時到1小時。
誰不是認真畫的?對付畫的賊醜了還得被人排斥,或者當成面貌抹黑
畫的好了,結果發的b站動態上後來的那張寢室友的,是事先說好了拍的。
發上去,結果被人關注了我的b站開盒。
我沒有放照片兒,但他從我的畫就能看出來我畫的是誰。
然後就跟他說,那個傻逼畫你了。
但實際上我都沒有避諱,而且畫的也不是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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