尋找個人之理本身的缺陷(第1/6 頁)
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
原以為這只是一句受害者有罪論。
但後來發現,放我身上不就是這樣?
……
昨天有一位本科的同學刷到了我的b站賬號。
看了我最近的專欄吐槽近況。
說一開始看了覺得我挺可憐的,然後翻賬號動態往下滑拉,看了看我最近的作品。
結果往下翻翻到了他的照片,認為我有幾千粉絲,在幾千人面前曝光了他的照片,侵犯了他的肖像權與隱私權。
然後微信加我好友,把我叫回他的寢室,跟我說這件事兒來著。
一番溝通之後才算解決問題,重歸於好。
對此我在此懺悔,發著動態也是抱著一種『在其他人覺得信任我,感覺我很好時。』
『我偏偏希望他們能多看到我不好的一面,我沒你們想象的那麼好,我也是人類,是人就會犯錯。』
『所以比起讓人只看到我正面的一面,我更希望不要過多隱藏自己黑暗的一面。』
『怕這樣會掉粉,也可能被人說活該,然後譴責幾句——但明知道會這樣,我還是會選擇自爆出來。』
『並在他人接受了我的優缺點後,對我失望的人會取關,還願意和我交朋友的人會留下,並接受滿是缺陷的我。』
在寫這篇文章時,我心裡飽含的就是這樣一種複雜的感情。
前兩年先上22年自主實習,然後又是考駕照,平常就和老師學畫和練琴。
那會兒我實際上就去親戚家的平面設計社自主實習了一個月左右,隨後就回來接著鑽研自己的東西了。
再加上擴招生比其他人晚半年,時間專升本考試也晚了整整一年,才能在次年24年報名。
所以我似乎一方面在這幾年間,就是第一本小說寫了4年150萬字完結。
就是練了4年小提琴4級,受老師推薦,象徵性的去哈爾濱大劇院演奏鋸過一次木頭。
一邊全力跟老師重新過了一遍素描,速寫水粉的基礎,今天又學會了油畫,以及國畫的一點皮毛。
但或許可以稱作為曲高人寡。
我只是在藝術上一個人鑽的時間有點兒久而已。
人情世故和一些常識性的問題完全沒注意到。
簡稱社會廢物,啥也不是(自嘲)。
所以像這次的事就暴露出問題來了。
我平常始終獨來獨往,很少給人拍照畫頭像練畫。
也不善交往,我的交往方式就是『以畫交友』。
初次見面想跟人打好關係,我覺得我不擅長說話。
我說話總是說不到重點。
就跟寫小說一樣,很多字數後才會承上啟下,引得想說出的話(中心主旨)。
所以經常被人打斷,但從初中改到相對也沒改成。
就比如說控制不住自己的語調,在夸人的時候衷心的在誇,結果對方說以為我是在諷刺他的次數也不少。
因此在意識到作為大學同學,之後應該作為朋友相處很久時。
我的反應便是這樣——
先是給寢室室友畫了一張。
不過那會兒是剛到的時候,還記得跟人說一聲再拍照。
然後畫完給人家看,這就是我代替『你好』要是誠意的方式。
不過包括我在內,大部分人都不願意照相。
所以在昨天,因此對我表示不滿的朋友當時拍照時也是這樣。
那次是沒有說話,只是把相機對準人家拍了照。
因為認為正常人不願意的話,正常的反應應該是雙手在前面擋著,或者搖了搖頭。
那樣的話我就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