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6頁(第1/2 頁)
簡短的發了一句話,還有那幾張圖片,徹底與粉圈所說的事情翻篇。慕景綾沒法再去看那些事,正如他所說,退出娛樂圈的那一刻,他已不受娛樂圈的潛規則鉗制。從今往後,他只需要做他自己。
無愧於自己便好。
慕思卿三歲時,慕景綾就已經學會了給她扎頭髮這件事。
兩個爸爸每天早上都非常忙,都有各自的公司要打理,慕思卿只能被帶去幼兒園。一大早上的,七點多,慕景綾匆匆忙忙從床上起身去給她做早餐然後又換衣服,在外頭踢騰好久才能安全送出門。
然後某個小沒良心的人永遠躺在被子裡呼呼大睡,直到八點半才起床,隨意拿點麵包牛奶就起身去公司。
慕思卿每天都有一個疑問,為什麼爸爸就從來沒給她扎過頭髮。
小女孩蹦蹦跳跳在週六的早上去敲他們的房門,溜進來以後就直接鑽進被窩裡,哼哼唧唧的拉著江尋柳的手:「爸爸你跟我扎頭髮嘛,你會不會扎頭髮呀?」
一旁的慕景綾好奇的問:「小卿不讓我給你扎麼,是嫌爹地手藝不好看?」
慕思卿搖搖頭,一本正經的說:「爸爸好懶,我要治治爸爸的懶。」
江尋柳哭笑不得,然後被迫從床上起身,伸了個懶腰開始正襟危坐,手上拿著的梳子好像是什麼有毒的物件,動作非常緩慢的給她整理。
然後五分鐘後,慕思卿頭頂著一個大粽子,嘴巴快癟到太平洋去。慕景綾只是眼神無奈,然後心裡頭想,這種事,還是我來吧。
女孩也長大了,但出乎他們意料的是,這小傢伙還真如江屹然所說,喜歡車車玩具。平常一去遊樂場,非纏著大人要去玩卡丁車。卡丁車這專案必須成年人陪同,於是每次都是慕景綾帶著妹妹,江尋柳帶著然然倆家子互撞。
當然,最後江屹然還是懂得讓一下妹妹的,便假裝自己輸了。
慕思卿每次贏了後也沒表現出多大高興,而是拉著江屹然馬上沖入兒童樂園裡去。
當然,兒童樂園慕思卿的年齡很適合,不過江屹然去裡頭就顯得大了些。
慕景綾後來投資了一家商場。
他是背後最大的老闆,因為離家裡最近,就在那棟新家樓下不遠,所以每次他去員工都得喊一聲老闆,然後喊江尋柳為江哥,偶爾幾個關係好的人還會戲謔的稱上一句老闆娘,但最後都會被江尋柳給揍一頓。
江尋柳也覺得奇怪,為什麼慕景綾家搞那些的,會想到來投資一個商場。但慕景綾這人的回答可有意思,笑嘻嘻的:「然然說他同學經常做夢自己家裡是開大超市的,他能經常去裡頭蹭東西吃。我覺得他這同學很有意思,所以想讓然然先實現這個要求。」
於是江屹然就會變成同學眼裡最羨慕的一個孩子。
坐擁一個大商城,背後還有一個大大的公司!不過小孩子就只知道其一,以為是自己家的超市就能隨便拿東西了,其實不然,想去裡頭拿東西,還是要給前臺過目出單,最後寫上領用,最後依然是慕景綾填上那錢罷了。
就算是老闆去買東西,也依然要先給錢。
反正最後兜兜轉轉所賺的錢,到底還是他的褲兜裡,所以也無需著急,只是提升了一個便利而已。但這一系列同學也不會清楚,只知道江屹然可以白拿,所以別提有多憧憬了。
慕思卿的長相有一半隨爹,一半隨爸。
江尋柳自個是偏溫柔清冷掛的長相,面孔清俊而氣質溫雅,慕思卿便隨了這一部分。唯獨眼睛像慕景綾,雙眸清澈且深邃,眼睛細長輪廓又狀似桃花,女孩子這樣就越發明艷動人。
小姑娘才五歲,臉蛋白皙且乾淨,又漂亮又可愛。每次幼兒園的老師都喜歡抱著她,沒人不喜歡她。從幼兒園要升到小學的時候,臨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