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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測,這是一個文明程度相當高的遺址,完全有出現文字的可能。
因此,單從文字出現來看,我們這代文明只有六千年的時間,這是可以確定的人類文明史的最上限。今天我們所有的科學成就,是積六千年歲月發展而來的,在此之前,根本不可能出現與我們今天相似的文明,這就是歷史學的結論。
那麼,人類六千年以前又是個什麼樣子呢?沒有任何文字的記載,只有大量出土的實物資料,從這些實物資料出發,加上合理的推測,歷史學家給我們描繪了這樣一幅歷史畫面:60萬年以前,剛剛從類人猿進化而來的人類,他們像一群野獸一樣過著群婚的生活,赤身裸體居住在山洞裡或大樹上,用簡單的自然工具,如石塊、木棒等獵取野獸和採集各種能食用的植物。大約在一萬年前,他們開始懂得製造工具,把自然的石塊砍砸成刀、斧等形狀,同時他們發明瞭火,知道了熟食;再慢慢地,他們發明瞭結繩記事,發明瞭圖畫。大約在公元前4000年前,他們有了文字,走出了矇昧的陰影,迎來了文明的曙光。這就是歷史家們辛辛苦苦構建起來的史前歷史體系。歷史果然如此嗎?
近一百年來,隨著科技術的發展,考古手段日益科學化,人們在以前科學家沒有注意到的地方發現了大量史前遺蹟,雖然我們至今無法解讀這些遺物、遺址的正確含意,但有一點是確定無疑的,那就是,這些遺物、遺址的含意與現今傳統史學觀點相去十萬八千里。這一個又一個的新發現,像一把把重錘,無情敲擊著以往的理論大廈,發人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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