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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現在,萬眾矚目的明昭月被家喻戶曉,他和尹家的關係卻鮮少有局外人得知。
而尹盛兩家原訂好的婚事,也就跟黃粱一夢般。在明憐離開的那天,被人一塊丟進火葬場裡燒的乾乾淨淨,不著一絲痕跡。
可讓明昭月和盛予珩兩個人都沒想到的是,那陳麻爛穀子一般的舊事,到了現在還能被翻出來被說道說道。
明昭月第一次主動到盛氏集團的時候,直奔頂樓辦公室。在眾目睽睽之下把盛予珩拖進會議室,冷著臉就丟下一份結婚協議。
明昭月的態度堅定,指著乙方的那塊空白地方就對著盛予珩道:「簽了,然後找個時間和我去領證。」
要不是在拒絕的時候,明昭月揍自己的痛感過於真實。盛予珩都要懷疑,到底是他沒睡醒還是這個世界瘋了。
好在明昭月沒瘋也沒傻,在情緒穩定下來之後才冷靜地對著盛予珩托出了事情的全盤情況。
明憐生前和盛予珩的母親喬慈,兩人一起合資開了一家娛樂公司。明憐個人持股百分之七十,規模不算大。但因為明憐生前影后的地位,公司也在圈內佔據了不小的分量。
明憐走後,其公司名下的股份自動過繼到了丈夫尹華的名下。
尹華雖然拿了股份,但卻對公司沒什麼感情,甚至在尹氏面臨危機的時候多次想要把它賣了。好在有喬慈的多次阻撓,這事也就作罷。
而明昭月雖然對公司的股份分紅沒什麼興趣,但在看到自己母親生前苦心經營的公司,被人渣父親當作棄子一般隨意丟在一邊,心裡是說不上來的難受。
那是母親為數不多的遺物,明昭月不捨得讓它最後落到尹華手上。
於是,他去和尹華談股權轉讓的條件。而尹華要求明昭月回到尹家,以尹姓長子的名義和盛家的盛予珩商業聯姻。
兩家聯姻,雖然尹姓回不到之前的光景。但有了盛家作為依仗,足以讓尹華在a市立足腳跟。
而盛予珩和明昭月結婚,不僅僅可以擺脫其他家族塞給盛予珩各式各樣的聯姻物件,還能討得盛予珩他剛剛大病初癒的爺爺開心。
畢竟盛爺爺自明昭月出生起就特別鍾意他,拋開家世和性格不談,從外貌能力各方面來看確實是像天造地設的一對。
瘦死的駱駝比馬大,尹家就算是再落魄也能在很多地方助盛予珩一臂之力。
這是完全一場把利益全部都擺在明面上的聯姻,赤裸裸的,讓明昭月看著尹華提出來的條件就覺得噁心。
可無論再怎麼反胃,這條路還是他自己選的。
單單是為了明憐,明昭月都要逼著自己同意這場利益交換。
尹華答應他,聯姻試驗期是六個月。六個月之後,尹華將會無條件地將明憐生前的股份轉給明昭月,而他和盛予珩的婚姻何去何從,都由他們自己私下定奪。
所以明昭月才會在今天有一場和盛予珩的飯局。
而現在,兩人分別就坐在飯桌的兩端。雙方氣勢都不小,囂張跋扈的。這架勢一點都不像是一對即將就要邁入婚禮殿堂的新人,活像是來談判的。
但說實話,他們今天此行的目的確實是來討論協議各處的合理性的,說是談判也不為過。
明昭月垂眼,隨手翻開了自己面前的合同看了一眼。
「本次協議結婚雙方雖不需要夫妻之實,但必須互相配合完成同居、拍婚紗照、訂婚、結婚儀式等流程,以彰夫妻之勢。」
「這麼麻煩?」明昭月微微皺眉,臉上露出了些許不耐煩。
他本以為這件事就是簽個合同之後對外宣稱一下兩人的關係,再同居分房睡半年就完事了,完全沒像盛予珩想的這麼周到。
盛予珩沒什麼情緒,翻動合同的手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