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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來以為這件事情就這麼算了,應該會被排除在名單之外,可是因為一件事情又有了轉機。
那就是除了梁依以外,劇組接觸的另一位藝人當紅小生霍俊,居然也有意關心這家不起眼的炸串店的合作事情。
導演十分驚訝,沒想到大明星居然對此有興趣,要知道這種店規模那麼小,又沒什麼特點,更沒有那三家店有名氣,根本不值得一提。
可是對方就是這麼堅持,就是對這家店非常感興趣。
導演最後沒有辦法,權衡之間不得不和這家炸串店的合作,要不然不滿足嘉賓的需求,很有可能會損失當紅嘉賓的參與。
但是這家小店和其他的高檔飯店比起來,通告費肯定要降低三分之二,檔次不配有那麼高的價格。
而且,這種小店可能做夢也沒有想到,會和綜藝節目有所合作吧,看上她店是她運氣好,做夢都偷著樂吧,給點費用就應該知足了。
作者有話要說:
第46章 (二更) ·
「你好, 我們是《一起吃飯吧》這檔節目的工作人員,想邀請你和我們一起合作拍攝綜藝,不知道你有沒有合作的意向。」
聽到電話那頭的內容, 蘇靈猶豫了一下,開始認真考慮起來, 首先綜藝節目對自己而言, 應該是比較重要的。
最大的原因是因為如果播出了以後,會起到一個不錯的宣傳效果,不但可以提高知名度, 而且可以讓更多的網友宣傳自己小店。
蘇靈在想現在炸串店正是發展時期,如果能有如此方便的宣傳手段,當然很願意接受,只不過像這樣的合作,首先第一點那就要注意合同的細節。
她前世在經商方面也是小有建樹, 這點心裡很清楚,在等級不對等的合作關係之中,最需要注意的,其實不是能夠獲利多少,而是防範對方設立的一些陷阱。
只看好處不看其中的漏洞, 就很容易被一些界定不清晰的條款給忽悠住, 假設就像之前之前看到一則新聞,乙方給甲方提供的工作內容界定不清晰, 被甲方以合同的條款給拿捏住, 導致最後付出超市場薪酬好幾倍的工作內容。
蘇靈深知這點,這件事情找到自己固然是好事, 但是如果要是模糊工作內容,簽一些不規範的條款, 寧可不要這個曝光機會,都不能跟這種節目合作。
所以蘇靈猶豫了一會突然跟電話那頭問道。「我能知道合同細節嗎 ?以及薪酬問題,還有工作形式。」
因為她的生意比較忙,現在每個顧客每次來排隊的時間都是非常寶貴的,已經很緊張的情況下,更不應該影響營業時間。
節目組的工作人員在電話這頭說道:「日薪是700元一天,您只要配合我們白天錄製就可以了,總共也就一個星期的時間,不會佔用太久的。」
蘇靈聽到這話眉頭一皺,心想這個價格是不是太少了,她隨隨便便營業一會,都不止這個數。
而且對方說的時間也不明確,更不知道需要佔用多長時間才能完成他們的工作需求,怎麼看都是比較吃虧,有曝光率是不假,但曝光率也是建立在剪輯的基礎上面,看這個價格就知道不可能會有多少剪輯鏡頭,實際上工作量可能很大,得到的利益卻很少,還是會被對方壓榨。
所以蘇靈說道:「你們給出的價格我不滿意,所以不能隨時配合你們。」
對方一聽這話表情瞬間就冷了下來,沒有想到如此不知好歹,能給嘉賓面子邀請這麼小小的一家炸串店,都已經是很難得機會,對方還不珍惜這次機會,過於狂妄了。
只聽蘇靈話風一轉,說:「如果你們是真心想要找我合作,我的店可以不出境,如果你們需要多少餐品,提前找我預定,這樣不用簽合同,就按照市場價付多少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