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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斯抓過揹包,拿出他的望遠鏡。他把望遠鏡拿到眼前,調整著焦距。接著,笑了起來。
&ldo;上帝呀,老祖宗的名聲終於保住了。&rdo;他把望遠鏡遞給羅蘭。她調了調焦距,終於看清了那頭小動物。雖然距離有三百碼遠,但透過十倍的透鏡,她能夠清楚地看見它身體的每一部分。
它只有前一天看到的那一頭迪克‐迪克小羚羊一半那麼大,但身上的條紋卻不是那單調的灰色,而是色彩豐富的紅褐色。不過,它最大的特點卻是交叉在肩部和背部的巧克力一樣的黑條紋。它們一共有五條,看上去的確像是五個手指印在上面。
&ldo;也是東非小羚羊屬,一點不錯。&rdo;尼古拉斯對她低聲說,&ldo;可惜啊,曾祖父,人們還一直懷疑你呢。&rdo;
那隻迪克‐迪克小羚羊站在樹影下,一邊在空氣中嗅著,一邊抽動著鼻子。它的頭抬得很高,保持著警覺。微風吹過他們和那隻動物之間的空間,但每一點氣流的輕微變化,都使它感覺到一絲人類的氣味,這使它產生了某種警覺。
羅蘭聽到了尼古拉斯拉開槍栓,填裝子彈的聲音,她急忙放下望遠鏡,盯住他,&ldo;你不會想射殺它吧?&rdo;她問道。
&ldo;不,不會在這麼遠的距離開槍的。三百多碼遠,又是這麼個小目標。我會等它走得更近些。&rdo;
&ldo;你怎麼會放任自己做這種事?&rdo;
&ldo;我為什麼不會做?這是我此來的目的,至少是目的之一。&rdo;
&ldo;那個小羚羊多漂亮啊!&rdo;
&ldo;我看到了,不過,如果它長得很醜,我射殺它就有道理了嗎?&rdo;
她沒有做聲,重又舉起望遠鏡。微風一定又轉變了方向,因為那頭小羚羊低下了頭,吃起了地上的嫩草。接著,又抬起了頭,向灌木叢中的一塊空地走去,步態很優雅。沒走幾步,便停下來,吃點草。
&ldo;快回去。&rdo;羅蘭在心裡希望它得到安全,但它還在繼續走,慢慢地接近了峽谷的邊緣。
尼古拉斯翻了個身,使自己胸膛朝下,在樹根後面擺好了姿勢。他把帽子折起來,變成了一個柔軟的墊子,託著步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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