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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站了起來,眼直直地瞪著兩位盜賊,接著就“呼咚”一聲倒在了地上。
我就這樣死了。
當這個訊息傳到縣委的時候,縣委機關幹部首先就造了反,他們一個個氣得不上班了,來到縣委書記週中義的辦公室。
週中義是接替盧楓剛上任的縣委書記,盧楓因涉嫌經濟犯罪巳被中紀委宣佈雙規了。
週中義來到雉水縣,就聽說了社會治安混亂的事,也正好下決心來整治一番,也好讓領導看到他來雉水的行動,看看他的三把火是怎麼燒的。於是,他就藉著我被害這一案件,向雉水縣黑社會展開了決戰,將公安局班子重新作了調整,對楊小建立案查處,將那些害群之馬繩之以法,對殺害我的兇手也順利地輯拿歸案,並在很短的時間內,判處他們死刑。與此同時,還將額見義勇為的事情登在報上進行宣傳,以宏揚雉水的正氣。
這樣,我終於成為雉水的一位地方英雄,在人們中間廣為傳頌。
我死後,被棗針埋在蛤蟆灣的村後,那裡是蛤蟆灣的公墓地,墳頭一個挨著一個。我的墳靠在一條鄉村公路旁邊,墳的四周栽滿了青松,墳前立有一塊墓碑,上寫著汪有志之墓,背後則寫著額的生平事蹟。在他的事蹟中,有這樣一段話:
“有志早年投入革命,從事文化工作,功績卓然。建國後,追求文明,嚮往先進,遇到許多曲折和坎坷,多次待遇不公,但其依然不屈不撓,追求真理,並且負有樂觀主義精神。他是一個很會幽默的人,有關他的幽默故事,己在我縣廣為流傳、、、、、、。”
我雖然在地下了,可這段評論我覺得有點不舒服,我荒塘了一生,鬧出了不少笑話,怎麼還將我的這些事寫在碑記上呢?想將我的笑料流傳千古呀。不行,我得找朱強去。
朱強正坐在辦公室裡,門出沒開,我卻象一陣風一樣進了他的辦公室。
我對朱強說:“我也不是什麼英雄,我也不需要你們給我立這塊墓碑,更不想為你們這些當權者當托兒。”
朱強見了我,並木有感覺到我已以作鬼了,一點兒也不害怕。
朱強說:“汪老,你就別謙虛了。你早年打土匪立過功,晚年又與歹徒作鬥爭而英勇獻身,你被組織上樹為見義勇為的典型是名正言順的。那你還客氣個啥?這榮譽可是黨和人民給你的啊!”
我說:“啥麼榮譽?純粹是諷刺挖苦的是。”
“挖苦?沒有的事啊?組織上對你這件事是極為嚴肅的,怎麼會挖苦你啊?”
“你還不承認,你看那碑文後面寫的是什麼?”
“寫的是什麼我倒記不起來了。”朱強說。
“那當然,不是你的事你關心個啥?反正我死了,你們想咋寫就咋寫的是。”
“碑文具體內容我記不起來了,可大概意思我還是知道的,對你汪老的評價不低呀?”
“不低?還不低?‘啥麼他是一個很會幽默的人,有關他的幽默故事已在我縣廣流傳。’這不是諷刺額平時愛鬧笑話是什麼?我死了你們還不讓額安靜下來,你們是安的什麼心?”我氣氛地說。
“那是說你的性格,也是褒揚你的,英雄人物也是人啊?是人就得象人似的,會吃會喝,會說會笑,會**也會放屁、、、、、組織上可沒有與你開玩笑的意思啊。”
“沒有開玩笑的意思也不合適,你們得給我重新寫的是。”我說。
“我的媽呀,這都蓋棺定論了,咋還能重新改呀?”朱強說。
“這麼說你不改是不是?”額忽然青面燎牙地向他撲來,朱強連忙往外逃跑,可怎麼也跑不動。
就在這時候,朱強的夢醒了。
這年秋,有一位新分下來的大學生在蛤蟆灣蹲點,為老百姓辦實事。這一天,他幫鄰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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