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漫漫昭雪路(二)(第2/2 頁)
瓶才罷,他的胳膊當時就不能動彈了,像斷了似的,差點痛昏死過去了。
他們大聲問他招不招,他咬緊牙關,依然還是不招。
他們急了,就給他斷食斷水了,不讓他睡覺,大冷天的讓他坐在潑了涼水的老虎凳上,扒光衣褲,從頭往下澆涼水,他冷得直打哆嗦,他們還把風扇調到最大檔,對著他直吹,很快他就感冒了,發起了高燒,他們不給他吃藥,反倒逼他吃裝了芥末的辣椒水,他心頭翻江倒海,兜肚連腸地吐出來了,如此種種,折磨了三天三夜,他終於招架不住,承認自己殺人了。
“哦,怎麼殺的?”他們還不滿意,又繼續追問。
他也不知道是怎麼殺的,他們大不高興,又繼續用刑,他被逼得沒法,只好自己瞎編,編了好幾個都不合他們的胃口,他們就讓他再琢磨,他絞盡腦汁,搜尋枯腸,最後總算編了個讓他們滿意的,謝天謝地,這場酷刑終於結束了。
他被折磨得不成人樣了,妻子和兒子來牢裡探視,見他這樣子,忍不住放聲痛哭起來,連獄卒見了心頭都不由有點悽慘。
一年後,h市檢察院對他提起了公訴,訴狀稱,他與被害人趙大有家族矛盾,遂產生報復意圖,於x年x月x日與張大貴預謀後,邀集王富春,分別持斧頭、錘子、砍刀,由他帶路來到趙大家行兇,將其一家四口全部殺死。
法官問他,你承認自己所犯的罪行嗎?
“我不承認!”周克勤大聲說道。
“這都是刑訊逼供逼出來的非法證據,我沒有殺人。”
全場一片譁然,旁聽的群眾們議論紛紛。
又問了他幾次,他就是不承認。
檢方又拿不出確鑿證據,法官無奈,只好宣佈休庭,擇日再審。
下次再審時,他還是不承認自己所犯的罪行,並且還提出了五個要求:
1.檢方要說清楚拘留、逮捕他的根據是什麼;2.提交殺人現場的指紋和遺留物;3.審訊他和另外兩個被告的全程錄音錄影;4.證人被關押在蒙城縣看守所取證的錄音錄影;5.對刑訊逼供給他身體帶來的傷害進行傷情鑑定。
當然這五個要求都沒有得到回應,對付這等刁民,不採取點非常措施看來是不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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