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難言之隱(第1/2 頁)
眾人聽得唏噓不已。
“你是什麼時候嫁到這兒來的呢?”魯剛問。
“1997年,我在家裡待了三年多以後,經人介紹,認識了現在的老公。相處了一段時間,彼此感覺都不錯,就嫁過來了。”
“他知道你的這段經歷嗎?”張濤好奇地問。
“開始不知道,後來我告訴他了。”
張濤遲疑了一下,還是忍不住問道:“他就沒有什麼想法嗎?”
鍾紅說:“沒有,我老公是個很豁達體貼的人,他覺得這件事不是我的錯,我也是受害者。真正可恨的是那個人販子,千刀萬剮都不為過。”時隔多年,提到那個人,鍾紅仍然恨得咬牙切齒。
“那個人販子叫什麼名字你還記得嗎?”魯剛問。
鍾紅搖了搖頭,說:“不記得了,我只記得叫她王姐。”
“她是哪裡的人呢?”
“不知道。”
魯剛琢磨了一下,說:“你老公跟她有聯絡,透過你老公應該可以找到她。”
眾人都覺得這個辦法可行。
“我老公會不會因為這事兒受到牽連呢?”鍾紅有些擔心地問。
魯剛說:“根據法律規定,收買被拐賣的婦女、兒童,會被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鍾紅聞言,臉上頓時湧起一片愁雲,猶豫了一會兒,說道:“算了,還是不要找她了。”
“為什麼?”魯剛問。
鍾紅心事重重,遮遮掩掩地說:“我不想再給你們添麻煩了。這事兒要怪就怪我自己,如果當時不那麼貪婪,也不會上當受騙了。”
魯剛看出了她心裡的苦衷,說道:“你是怕你老公被牽連進來吧?”
鍾紅默然不語。
“他都把你害成這樣了你還護著他?”魯剛難以理解地問。
鍾紅沒有說話,沉默了良久,才道:“說實話,他不是壞人,對我也挺好的。這件事情也不能怪他,如果他不買媳婦,就要在大山裡打一輩子光棍,他也是沒有辦法才這樣做,這個問題是環境造成的,他也是個受害者。”
魯剛對此不能苟同,雖然他也承認這種長期形成的社會頑疾的確對身處其中的人有很大影響,但這並不能成為他們違法犯罪的理由。
“沒有買賣就沒有傷害,是他造成了你人生的悲劇,這件事情他絕對難辭其咎。”
鍾紅爭辯道:“如果他不買我,別人也會買的,你們應該去抓人販子,他們才是罪惡的根源。”
魯剛並不這麼認為:“沒有需求就沒有市場,正是因為有他們這種買家存在,拐賣人口的現象才會屢禁不絕。如果任由這種人渣繼續逍遙法外,將來還會有更多的人受害,你願意看到那些年輕的女孩兒像你一樣嗎?”
鍾紅沉默了。過了好半晌,她神情可憐地央求道:“你們可不可以只抓人販子,不要追究我丈夫的責任?現在他是我兩個孩子的父親,如果他被抓了,以後我的孩子怎麼辦?”
魯剛不知該如何回答,頓時語塞。
這是一個現實的問題,鍾紅的孩子已經失去了母親,難道還要讓他們失去父親嗎?雖然他的丈夫愚昧可恨,但孩子是無辜的,他們不應該為父親的過錯買單。
在失去雙親的環境中長大,孩子將來會走上怎樣的人生道路,是很難預料的,有可能會引發更多的社會問題。
這件事情的複雜程度已經超出了自己的職責和能力範圍,權衡再三,他決定還是不要插手為好,把這個問題留給當地的公安部門解決。
剛才扯得有點遠了,他迅速調整思緒,將精力又放回了這個案子。思索了一下,他問鍾紅:“你認識趙軍嗎?”他看趙軍的卷宗裡提到他和鍾紅的關係不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