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疑雲重重(第2/2 頁)
庭上極力為趙軍辯護,指出此案存在的諸多疑點,但是法官並沒有採信,認定趙軍殺人碎屍的事實成立,以故意殺人罪將其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趙軍、劉英不服,當庭提出上訴。
兩個月後,湖江省高階人民法院駁回了他們的上訴,維持原判。
劉英並不死心,為了挽救丈夫的生命,想向最高人民法院上訴。
趙明支援她的決定,打算繼續擔任趙軍的辯護律師,為他討回公道,但卻遭到了律師事務所王主任的反對。
“這個案子你就不要再摻和了,”他對趙明說,“這段時間你把太多精力都放在了這上面,不好,要注意合理分配時間和精力,你不是隻有這一個案子要辦。”
“我知道,可趙軍的確是冤枉的,我必須為他討回清白。”
“你憑什麼這麼肯定?如果他真是冤枉的,一審二審為什麼都判他有罪?難道他們都判錯了?”
趙明半晌無言,“我不敢這樣說,可是在證據不充分的情況下,就判人死刑,未免太過了,這可是一條活生生的人命啊!”
“我知道證據不充分,但最關鍵的是他自己都認罪了,你還有什麼好爭的?”
“我懷疑他是被人脅迫的。”
“你不是去見過趙軍嗎,他有跟你說自己被脅迫了?”
“沒有,但是他當時的狀態很不正常,警察一直在旁邊監視,他有話也不敢說。”
“這可是殺人案,他不知道認罪了會被判死刑嗎?比起他人的威脅來,難道死更容易讓他接受?”
趙明無言以對,這個問題他也無法理解。
“這個案子隨便你怎麼折騰,也改變不了結果。我勸你還是別管了,給一個公家認定的窮兇極惡的殺人碎屍犯做辯護,你以為會有什麼好結果嗎?就算你不為自己的前途考慮,也要對咱們所的未來負責。之前沒有告訴你,因為你參與這個案子,我已經被相關部門警告了,這意味著什麼?你應該清楚。
“我知道趙軍是你親戚,你不願意他死,可咱做事情也不能不計後果,有些事情不會以你的意志為轉移的。這個案子你做到今天這份上,對他也算仁至義盡了,他也沒什麼好埋怨的。要怨就怨他自己吧,他要是老實規矩,也不會有今天了。往後你就別摻和這事了,還是騰出精力,好好接幾個別的案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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