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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兇殺時刻與解體時刻有數小時相隔。由解剖臺少量漬血之特點觀之,殺害現場顯非解剖房。兇犯似將血液流光後之屍體搬入解剖房,再加以解體。
六、被害者懷有身孕一個月。
殺害現場非解剖房此點,從一日下午此地執行解剖之際,並無異常,可做證明。
驗屍報告一出,偵察刑警立刻出動尋找兇殺第一現場,以外地很快便尋獲了。
大學校區後方,為與文教區不甚搭調的溫泉旅館區。在該風化區末端,即鄰接大學圍牆的死巷裡,有個安全經濟會分店的地下室,便是本命案的第一現場。前年夏季,這家民營的金融機構--安全經濟會,曾大肆宣傳,喧騰一時。但由於不法經營,被政府以違反金融條例遭致停業處分,而鬧了一陣子以後,這家分店隨即關門成了一間空屋。
香月惠美可能是接獲兇手電話,被引誘到這個地下室來。由於她的被害,地板以及一面牆壁,已染成一片血腥。從惠美輕易應邀赴約一事看,兇手可能為她所熟悉的人。在這樣的旅館街地區,兇犯之舉動及被害者之影姿,並不會受到特別注意。兇手選擇此地點,可謂相當高明。
另一方面,鑑定人員再度對解剖房做了徹底檢查。油布剝開後,地板為厚厚的水泥地,不但沒有地下通道,地板、窗戶、房門、天花板等,也無任何新發現。他們唯一的收穫為&ldo;驚嘆&rdo;,他們由衷讚嘆明治時代的工程師,如何具有工程良心,解剖房建築如何堅固之事實而已。由此也判明,兇犯除了開啟門鎖出入外,別無他法。
而數字鎖的檢驗結果亦判定,除了一組合之外,並無其他開啟的數字組合,同時使用儀器亦無法開啟。現場遺留品都是新的,由此方向的偵察,毫無成果。也就是說,這些資料顯示,除非開啟門鎖並無他法,這也成為緝拿兇手的唯一指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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