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第三十七章(第3/5 頁)
妹子以後會不會在婆家受欺負了!她是他的妹子,誰敢欺負了去?要是那姓沈的真對她不好,他便當真點上五百黑旗軍,殺上他沈家堡,讓他當面給他妹子下跪謝罪!
如此殺氣騰騰地想了一會,他便覺得意氣稍平,於是拎著罈子邊走邊往嘴裡灌酒,竟還真感到絲閒適的意味來。
然而這般心境沒維持多久,他便發現,他不是唯一一個與廳裡的熱鬧格格不入的怪人。
前頭榕樹下,一個少年靠著樹幹歪坐著,腳邊地上已經歪七扭八地扔了幾個小酒罈子。
顧長青心裡奇怪,走過去輕拍他後腦:“小子,你不是跟我妹子感情不錯?怎的她今兒個大喜的日子,你卻躲了到這裡來喝悶酒?”聞聞地上潑出的殘酒,卻是香雪而非花雕。
少年又仰頭灌下一口,才悶聲道:“她嫁人了,卻不是嫁給我,你說,我有什麼理由不喝悶酒?”
大漢此時此刻只想大笑三聲,不對,是要笑到自己肺子裡沒了空氣,笑到腸子轉筋。
太可笑了,這個小孩剛才說了什麼?他喜歡他家親親妹子?
大漢乾咳幾聲,強忍著笑意拍拍少年的肩膀,安慰道:“咳,小子,天涯何處無芳草。”
少年陰鬱地看他一眼,緩緩道:“我知道你想笑,想笑就笑吧。”
大漢是個粗人,但是不是個傻子,他忙安慰這個小小少年破碎的自尊:“別傷心了,過個一兩年,你就會忘了她,然後再過個一兩年,你就會看上個比她更好的女孩子,到時你們倆琴瑟和鳴,你就會徹底忘了我妹子是誰了。——也許你還記得,不過你到時候就會幡然醒悟,原來你是把姐弟之間的感情當成了男女之間的愛情。”這一大段話說得他口乾舌燥,連他自己聽了都忍不住把喝過的酒都給吐出來。不過他聽說十幾歲的少男少女最愛這個調調,用這種話安慰人最是管用。但他所付出的代價也是慘痛的,他那被酒精麻痺了大半的腦子因要組織這樣有難度的措辭而倍感壓力,他的太陽穴似乎已經開始隱隱作痛。
少年慘然一笑:“我就知道你會這麼說,所以除了今天,我對誰都沒有說過我對她的感情。”
大漢頓時覺得後背有一絲涼意劃過,太陽穴跳得更加厲害了。
少年瞥了他一眼:“我知道你是什麼意思,你覺得我不過是為賦新詞強說愁,你覺得我只是一時不知道如何分辨,才以為我對你妹子產生了愛慕之情,對不對?大哥,你也是從十來歲的年齡過來的,不要總把我當個孩子,好不好?”
大漢努力回憶,他十歲的時候在幹什麼。——射御騎獵,每天被師傅折磨到骨頭散架,回家沾著枕頭就睡著了?大概便是這樣吧,他實在是不覺得十三歲有多成熟。
“梁山伯與祝英臺化蝶時也不過十三歲,十三歲,已足夠讓我分得清友情和愛情,我愛陽兒,不是喜歡,就是愛。”少年仰頭,又給自己灌下了一大口酒。
大漢搔搔頭:“但是,我妹子已經嫁人了啊,不管你是愛啊還是喜歡啊還是什麼的,她都已經嫁人了。等你長到可以娶媳婦的年歲,她都已經是幾個孩子的媽了。”心裡哼道,雖然他不喜歡那個姓沈的,但是他也不願意要一個小毛頭做妹夫,這簡直太胡鬧了!
然而這小毛頭畢竟是他家世交的孩子,又是他從小看著長起來的,他只得嘆口氣,接著哄他:“喝完這頓酒,你便把她就此忘了吧,日後你倆便分道揚鑣,各自過活。”說著將手中的女兒紅遞給他,慨然道,“來,喝一口這女兒紅,沾沾我妹子的喜氣,待你成人後,也娶一房不遜於我妹子的漂亮媳婦!”
少年瞥他一眼,苦笑道:“大哥,我這個人,就是喜歡一條道走到黑,不撞南牆不回頭。她的女兒紅,我是不會喝的。”
大漢有些生氣,不耐道:“我說臭小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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