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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怒懟長嘴婆(第1/2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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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朗將那條菜花蛇以十文錢的價格賣給了掌櫃,那隻野雞掌櫃也收下了,由於個頭太小,只賣了二十一文的價格。

揹簍裡的其他東西賣了五十二文錢。(雞蛋除外)

這趟進山沒有昨天的收穫大,一共就賣了八十三文。

但趙朗依然很滿意,畢竟這會兒才到晌午,他還有時間再進趟山。

這可比來鎮裡找活幹掙得多。

鎮裡幹一天扛麻袋的活,工錢是三十文。而他半天就掙了將近三天的工錢。

當然,進山的危險係數很高,萬一遇到猛獸,他這條小命就很有可能要交代在山裡了。

但趙朗覺得高風險才能有高收入。

只要他不進山林深處,遇到大型猛獸的機率應該很低。

他接過掌櫃的遞來的八十三文錢,將它們都裝進了錢袋裡。

加上原本就有的二十八文,錢袋裡又有一百一十一文錢了。

趙朗問掌櫃能不能在他這裡煮一下雞蛋。

這三顆雞蛋拿回去煮肯定是進不了自己一家三口的嘴的,不如直接在這裡煮了,拿回家直接吃。

掌櫃面露難色,“趙小哥,這會兒正值晌午,店裡沒有閒的鍋灶。

你看這樣成不,你把這三個野雞蛋給我,我給你三個煮好的雞蛋。”

趙朗自無不可,“行,那就謝謝掌櫃的了。”

掌櫃將趙朗帶進後廚,從煮好的雞蛋裡挑了三個大的遞給他。

趙朗道了聲謝,將雞蛋裝進揹簍裡走了。

出了酒樓,他找了個路邊攤,花七文錢吃了碗加肉的陽春麵,又吃了一個白麵饅頭,才心滿意足的離開了麵攤。

之後他又去趟成衣鋪子,花六十文給一家三口各買了一雙布鞋。

他腳上的這雙草鞋上了兩次山,已經破的不能穿了,而林念腳上穿的也是草鞋,既然要買,乾脆一家三口都換了。

趙朗見旁邊有賣頭繩的,又花三文錢挑了兩根。

豆豆的頭繩要換,林唸的也要換,兩人均是用破布條扎頭髮,扎不緊不說,也不好看。

鼓囊囊的錢袋裡又只剩下了四十文錢,但趙朗卻不心疼,掙錢不就是為了花嗎?給那娘倆花錢,他高興。

將腳上的草鞋換下,他穿著新布鞋滿意的離開了鋪子。

布鞋果然要比草鞋舒服很多,踩在地上再也沒有硌腳的感覺了,草尖尖扎腳的感覺也消失了。

在路過昨天的包子攤時,他又買了五個包子五個饅頭,一起放進揹簍裡揹著。

賣包子的老闆問他怎麼天天來鎮上,趙朗說自己是個採山貨的,每天來鎮上賣貨。

老闆一聽他要常來鎮上,又熱情的給他送了一個饅頭。

這可是有可能變成常客的主,今天送他一個饅頭,他以後想吃包子或者饅頭了,不得來照顧自己的生意?

趙朗笑呵呵的接過,對他道了聲謝才離開。

誰說古人愚笨的?他們的頭腦一點也不比現代人差。

來到昨天賣糖的攤位,他又花十文買了兩塊飴糖和兩塊棗糕。

在雜貨鋪花十六文錢買了一把小鏟,還問老闆要了三根結實的麻繩做搭頭。

最後他來到賣柴火的地方,花兩文錢買了一大捆麥草,將麥草裝進揹簍裡,背起揹簍回家。

回村的路本就崎嶇不平,被火辣辣的太陽曬著,走在路上就更加難受了。

好在他沒走多遠就碰上了趕著牛車跟上來的趙大牛。

趙大牛家有兩頭牛,農閒的時候他家就會幹幹拉人送貨的活。從村裡到鎮上,一人只需要兩文錢。

趙朗將身上最後的兩文錢遞給趙大牛,抱著揹簍上了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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