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先立案調查,兩手準備(第1/2 頁)
“是的,劉所。”
王德勝聞言點了點頭,隨後將張小東的報案材料遞給劉所。
劉所檢視他的材料,王德勝繼續彙報情況:“從張小東的證據來看,這個基金平臺就屬於詐騙平臺,利用對方的背景來博取同情,獲取錢財後卻以其他理由拒絕將捐款轉給發起人。”
“有證據麼?”
經濟糾紛案,最主要的原因是情況複雜,武協部門有明文規定不能按照詐騙進行定性。
普通的詐騙案,案件清楚事實明朗,而糾紛有兩者的口頭約定或者其他形式的約定,另一方沒有明確表示不給錢,那就不能當做詐騙。
而平臺也是這樣。
如果對方沒有明確說明情況,還是不好抓。
因為捐款者把錢捐給他們平臺,而捐款者也沒有表明這筆錢的指向,就可以認為錢是捐給他們平臺去管理,處置權歸他們平臺,或者隨便加個隱形條款,也是沒有辦法當做詐騙去處理…
劉所低頭看著對方的口供開口詢問,王德勝開口回道:“有,受害者有錄音為證,在沒有捐款錢他們平臺明確保證,這筆錢會全部捐給受害者。”
“還有錄音?”
劉所聞言露出詫異的目光。
現在的人都這麼謹慎的麼?
王德勝聞言點了點頭:“有,不止是錄音,還有捐款賬號的截圖,獲得的捐款有十幾萬,現在他們平臺直接把受害者的賬號給封禁了。”
“如果是這樣的話,那就可以符合立案的要求。”
劉所聞言點了點頭:“先去趟縣局,申請個調查令,先把那家基金會給控制起來查清情況,到底是什麼原因,調查之後再定性,兩手準備,調查和抓人同時展開。”
單憑被害者的單方面闡述還是不能夠確認對方是不是詐騙,具體的還得查驗才知道。
“知道了,劉所。”
王得勝聞言點了點,劉所將案件還給他:“你去武協局申請調查令吧。”
“行。”
王德華聞言點了點頭,拿著材料準備離開。
另一邊。
張小東將武協所的情況發給了李晨:
“李律師,我剛剛報完警從武協所裡出來,那個警察告訴我還要把案件彙報給他們所長,讓我歸回家等著訊息就行。”
打完字,張小東又在打車軟體上叫了一輛私家車。
兩分鐘後,見對方還沒有回覆的張小東坐上私家車準備回家。
“叮咚。”
收到一條訊息提示,張小東急忙開啟手機。
李律師:那你等著訊息就行。
看到訊息,張小東打字回覆:
“你說能給立案麼?”
魔都。
好不容易有空的李晨剛想歇一會,手機就響了起來。
看到內容後忍不住皺起眉頭。
我都跟伱說的那麼清楚了你還問我能不能立案?
放下手機,也是懶得再去回覆。
坐在車上的張小東,傳送完訊息後便是有點後悔。
我這是不是有點不相信他啊?
想要撤回訊息,耐心卻等待著他一個確定的答覆。
正是因為不確定,才會去詢問…
等了半天也沒見到內心回覆,心裡也是更加糾結了起來。
什麼情況?
該不會是我說錯話了吧?
想要撤回訊息,卻發現已經超過了兩分鐘…
張國棟的家中。
洪主任等基金會的工作人員坐在客廳中,擺在他面前的是一大堆名義單子。
“從車禍開始,我們花的錢都在這裡了,如果不是真的沒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