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測試異能(第1/2 頁)
這些情況都是姐姐探視時告訴他的。所以他的入獄給家人,給自己最親的人帶去的全是傷害,他哪還有一點勇氣讓家人來接他。
聽到師傅問到這個話題,他又不能不回答,於是便實言相告:
“因為我的入獄,給家裡人帶去了很大的負面影響,所以我不想再給他們增添一點點麻煩,就自己打車回去好了。”
司機大哥表示非常理解,並且關心的問道:
“兄弟,可否問一下,你是因為什麼事情進去的呢!”
“一場交通事故。導致一死一傷,所以必須判刑。”
“哦,不好意思!”
司機本來還想問點什麼,結果看到林濤的情緒非常低落,也就沒有再繼續這個話題。
不過司機也是個熱心人,很關心的說道:
“你現在出來如果沒什麼合適的工作,我建議你不如開計程車。因為你的入獄記錄,可能會影響到你找工作,只有開計程車的人,沒有人問你的出身。
不過公司對這一塊的稽核也比較嚴格,象你這樣的情況,必須得有人擔保才行,我看你小夥子相貌堂堂,咱哥倆也算是很有緣分。
而且我這個車正好缺個對班,你如果有興趣,我來給你做擔保,你很快就能直接上崗。
不過,你出過交通事故的事情,最好要隱瞞一下,到公司填表的時候,最好寫上別的原因,你能明白我的意思嗎。”
“老哥,真的非常感謝你的熱心,我剛才還在為工作的事情焦慮呢,你這個主意非常好,等會下車時,留個聯絡方式,我回去和家裡人見個面之後就去找你好嗎!”
“好的,可以!”
一個萍水相逢的人,兩句關心的話,讓他感動,讓他感慨:
看來還是好人多。
對他來說,要是真能開上計程車,那是目前最合適他的工作,既能有一份收入貼補家用,又能便於他暗中追查自己的冤案真相。
他在獄中也想過,出來後去找那個老闆,畢竟是為他頂缸才進監獄的,而且當年在現場老闆給過他口頭承諾,他還用手機錄了音。
本來當時他關在警車後面時,想過把手機錄音等會交給探員的。
可是他看到老闆把那個領隊叫到邊上低聲說話的時候,他擔心手機交過去,如果被人給刪除了,那就一點證據都沒有了,所以才想著扔到溝裡去,等有機會了再過去取。
畢竟手機裡的錄音是自動儲存的,只要有手機在,都可以重新調出來。
可是沒有想到,他一到警局才知道,他所頂替的這起交通事故,事實清楚,證據確鑿:
是他為喝酒的老闆開車左轉時,撞上了對方的車子,有監控實拍,還有老闆的現場拍照和人證。他負主要責任。
情節嚴重:直接導致一死一傷。傷者家屬在拿到保險公司的賠償之後,依然要求追究肇事司機的刑事責任。
所以他直接被判刑6年,姐姐給他請了律師,可是人家看到監控實拍的照片,和老闆從側面拍的照片後,直接拒接他的案子,說這就是鐵案,狄仁傑來了都無法破局。
姐姐很相信自己謹言慎行的弟弟,絕不會犯這樣的錯誤,可是在鐵一樣的事實面前,她的辯解是那樣的蒼白無力。
於是他被直接宣判收監。五年前的那些歷程,彷彿就在昨天。
司機說了聲:“到了。”把他的思緒又拉回到現實之中。
他留下了司機的號碼,提著包裝袋往家裡走去。
他敲門,門很快開啟,姐姐一見到是他,直接抱著他哽咽出聲:“弟弟,你可回來了,你受苦了!”
他拍著姐姐的後背,也是鼻子酸酸道:“姐,別哭,我這不好好的嗎,我回來了,以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