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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30餘年前即曾撰專文對近代軍用工業性質作過全面闡述,指出,近代軍用工業雖也有封建性、買辦性,但它是具有資本主義性質的近代工業企業,反對那種說清政府所辦近代軍用工業只有封建性、買辦性,絲毫沒有資本主義性的那種說法。之所以說它們是具有資本主義性質的企業,我作過如下的概括論斷:
&ldo;一、價值規律對於軍用工業的創辦和生產起著作用。洋務派認為,向外洋購買軍火價值太昂,於是自辦工廠;在生產過程中儘可能降低費用,使產品&l;核價尚廉&r;。二、馬克思在《資本論》中告訴我們,產品披上商品外衣‐‐價值,就有變為商品進入市場的可能。事實上清政府從軍工廠調撥給各軍營的軍火是計價的,計價就具有商品的性質;而且從1874年起,天津、江南等製造局都先後有出售軍火的商務收入。三、製造局的工人不少是勞動力的出賣者,其中有些還是從外國工廠僱來的技工,他們的工資一般在10元至30‐40元不等。四、既然價值規律起著作用,部分產品又以商品形式出售,勞動者是勞動力的出賣者,那麼,剩餘價位規律在軍工廠中起著作用就毫無疑義了。因而它帶有資本主義性也就不言而喻。&rdo;
本書對江南、馬尾、天津、金陵等工廠的分析,已基本體現了上述觀點。這裡須要補充說明一點:那就是價值規律作用是從一般情況說的,在軍用工業中也有如左宗棠辦馬尾船政局時所說的,為了把西方科學技術學到手,&ldo;雖費有所不辭&rdo;,或者是,自造雖比購買多化許多錢,&ldo;亦系值得&rdo;的情況。
另外,在價值規律的作用下,軍用工業為了使造價低廉,以便與國際軍火市場競爭,洋務派在使用從外洋購買昂貴的燃料和鋼鐵鉛銅等金屬原材料而達不到此目的的情況下,乃舉辦煤炭和金屬礦業。這也就是價值規律作用範圍擴大和延伸,從中也可看出近代軍用工業對於中國資本主義近代工業發展的促進作用。而資本主義工商業正是中國社會發展的迫切需要。
近代軍用工業除對資本主義經濟發展起促進作用之外,它的另一社會作用就是&ldo;安內&rdo;與&ldo;攘外&rdo;。
清政府創辦近代軍用工業的目的是為了強化封建的國家機器,維護和鞏固搖搖欲墜的王朝統治,這是清政府考慮問題的基點和辦一切內外政事的出發點。為此,它必須對付來自兩個方面的壓力:一是人民革命,二是外來侵略。
清朝政府在《辛丑條約》簽訂以前尚未墮落到&ldo;量中華之物力,結與國之歡心&rdo;的程度,還想方設法保衛自己的社稷江山,不甘心與列強分享統治大權,因此,清朝廷雖日益與外國列強勾結起來,但仍有尖銳矛盾和極力抗爭的一面。這就決定了清政府這一運轉不靈的國家機器仍具有一般國家機器所具有的兩種職能:對內鎮壓一切不服統治的人;對外抵禦一切入侵的強寇。因此,清政府所辦的近代軍用工業也就具有&ldo;安內&rdo;和&ldo;禦侮&rdo;這兩重作用。從實際情況和效果來看,有時&ldo;安內&rdo;的作用大於&ldo;禦侮&rdo;,但有時&ldo;禦侮&rdo;作用顯得更主要些,例如19世紀70年代以後相當一段時間就是如此。
首先談清政府辦近代軍用工業對內鎮壓人民的一面。
李鴻章的淮軍在鎮壓捻軍和太平軍時,&ldo;金陵製造局就為他製造了大批軍用物資和許多門大炮,&rdo;江南製造局在開局之初,&ldo;李鴻章飭令先造槍炮兩項,以應急需&rdo;。為此,清朝政府曾讚譽李鴻章&ldo;不惜重貲,購求洋匠,設局派人學制,源源濟用各營。得此利器,足以披堅破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