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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相信直覺&rdo;,一邊又再巡視了一次客房。
然後,他的目光注意到了那臺筆記型電腦。
當刑警觸碰了滑鼠一下之後,電腦發出了一陣低低的響聲,接著便繼續執行了;原來,那臺電腦是處於休眠狀態中。
然而,熒幕上所顯示的檔案卻令人一頭霧水。
雖然閱讀之後得知這是一篇論述&ldo;放電人&rdo;的文章,但刑警卻不知&ldo;放電人&rdo;所指為何。
不僅是刑警的年輕搭檔,從制服警官到鑑識組員,甚至詢問了飯店經理,都沒有人知道確切的答案。最後,刑警心想:&ldo;把它當成是什麼搞笑藝人的團體名稱,或許是最適當的吧!&rdo;
然後就把自己的疑慮給撇到一邊去了。其實他會有這種反應也不為過,畢竟,無論怎樣從字裡行間試著解讀這篇文章的含義,都看不出任何一點像是遺書的跡象。
除此之外,現場也看不出任何可供質疑為他殺的要素。
勉強要說的話,唯一可以質疑的就是死者實在太年輕了;但話說回來,這世上年紀輕輕就猝死的人也不在少數。就算死者的身體沒有發現藥物注射的針孔,但是,需要靠注射的毒品也已經式微了好一段時日,因此,她也有可能是使用了什麼藥物,結果超出了心臟的負荷。
‐‐總之,完全看不出任何他殺的跡象呢。
儘管刑警這麼想,但基於長年累月積累下來的職業病,他還是向飯店員工詢問了一下鑰匙的管理狀態。
客房的門是自動鎖,所以其他人只有使用備份鑰匙,或是被害者自己讓對方進入,才有辦法侵入房內,但根據經理的說法,飯店的萬用鑰匙並無遭竊的跡象。
而且,死者陳屍的房間位於四樓,如果剔除掉無法由外側開啟的安全門,那麼犯人就只能搭乘櫃檯旁的電梯上樓,途中很難不被其他人目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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