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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苗玉離開了這片生活了二十多年的河灘,在另一個小城裡落腳了。這裡很陌生,沒有一個熟識的人,我們找了個小房子,收拾的乾乾淨淨。這房子小的只能住進兩個人,傢俱都是舊的,但我呆在裡面,比呆在任何地方都要踏實,因為從今以後,這裡就是我的家。
我什麼都不會做,儘管身手和經驗仍然出眾,但這些本事顯然適應不了這個時代。我想了一段時間,然後找一些河灘的特產出來賣,很小的生意,賺不到什麼錢,只是能養活苗玉。我一直所渴望的生活其實是枯燥的,每天招呼生意,買菜做飯,洗洗涮涮,可是這種枯燥裡,有我希望的那份真實。
在這個小城裡,我和苗玉生活了半年,我知道金大少和彌勒都在什麼地方,但我沒有找過他們。事情已經結束了,他們都過了自己的日子,我不想打擾他們。可這並不代表遺忘,在我的定義裡,我不會輕易去攪擾我的兄弟,不過當他們有事需要我的時候,我會第一時間趕到。
這時候正巧是陽曆年,彌勒捎來話,他要和唐敏結婚了,那個年代的人還很保守,結婚對於一個人來說,一輩子可能只有一次,所以我丟下手裡的小買賣,帶著苗玉悄然回到大河灘。婚宴不熱鬧,來參加的都是七門裡的人。我不善飲酒,但在這個場合下,我忍不住一杯接著一杯。
彌勒有了歸宿,成家立業,我該替他感到高興。望著彌勒憨厚的笑臉,還有因為陰火灼傷而常年不長頭髮的腦袋,我百感交集,我已經不是一個善於用語言表情來表達感情的人,能做的,只是一杯一杯的喝酒。
我能看到彌勒身上大大小小的舊傷,我清楚的記得,這一處傷,是他在什麼地方因為做什麼而留下的,全身上下幾十道傷疤,密密麻麻。彌勒好像已經忘卻了,紅光滿面,而我卻怎麼也忘不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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