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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到的地方得到了啟發,即f縣警察署交通偵查科提出這會不會是原a縣警察松原忠太的屍體?調查組立即向a縣警察署詢問死者的特徵,經a縣警察署所屬的a市警察署刑事科科長秋生益孝確認,死者肯定是松原。這樣,從3月8日起斷絕訊息的松原的生死問題,由於意外的發現,作出了已經死亡的肯定結論。f縣警察署交通偵查科的竹岡和f市警察署的白澤兩位刑警說:他們在田澤遇難之前曾見過他,聽過田澤說明松原忠太有可能沉在羽代湖的一些論證。田澤是獻出了自己生命才找到松原的屍體的。
由於撈上來的屍體放在夏天炎熱的陽光下就會很快腐爛,因此松原的屍體立即運到了羽代市民醫院交給了法醫做解剖,結果發現了意外的情況,即:解剖證明瞭死者不是淹死,而是因頭蓋骨骨折和頭顱內損傷致死的。雖然在氣管和支氣管裡有湖底的泥土,但估計這是因水的壓力引起的。此外,右下腿骨折、右膝蓋部有裂傷、右胸部壓傷和肋骨骨折。這和從羽代湖撈上來的1979年。廠910型汽車的車體損傷情況完全相符。從人與車的損傷情況推測:被害者是想從正在開來的該車前面由左向右橫過馬路時和車頭相撞的。根據車體的外傷情況看,首先是防撞器碰在被害者的下肢,把他的全身托起來,接著腰部撞在散熱器蓋和車頭燈上,倒在車蓋上後被甩到路面上的。這種情況是步行者和以快速開來的汽車相撞時的典型傷例。至此,田澤弘生前的推理已經充分得到證實:f市郊的肇事逃逸犯把松原忠太運到羽代湖,然後與肇事車一起推到湖裡,車子沉下去時松原被關在車內,後來潛流從破裂的視窗把他衝到車外。現在還沒有解決的問題是:誰是罪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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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原被發現時,身上只有褲子。這可能因為水中衣服縮水,加上屍體被泡漲,所以不易被水沖走。羽代警察署的渡邊更注意這條褲子。他感到,淹死的人一般是褲子先脫落,過去所看到的溺死者,下半身幾乎都是光光的。但松原卻沒有上衣而有褲子,已進行過周密的檢查,裡面什麼東西也沒有。並說,&ldo;只穿了褲子沒有什麼奇怪,上衣如果不扣釦子當然容易被衝掉,襯衣又薄又輕易被衝掉。&rdo;
&ldo;淹死的女屍多數是下身沒有衣服呀!&rdo;
&ldo;那是穿裙子的情況吧,如果是穿一揪就開的那種裙子是頂不住水流和激流的衝擊的,它和用皮帶勒緊的褲子是不同的。&rdo;
情況確實如此,但渡邊怎麼也解不開心裡的疙瘩,總覺得這裡有體現死者意志的東西。雖然說偵察官持有這種違反常理的看法是危險的,但松原先生是潛入別縣警察署管轄區的一個匿名密探,在意外的事故中負了致命的重傷,而且知道肇事者是自己正在追查的元兇時,他一定會千方百計設法留下資訊,作為他的遺囑。
從肺細胞裡沒有發現淹死時吸進去的水和浮游生物,但松原和車一起被推下去時,也許還有微弱的呼吸,氣管和支氣管裡的泥土可以證明這一點。
在用車子把松原運走的途中,如果他還有意識,知道自己的生 命已難保,難道不會想留下能說明兇手情況的迪囑嗎?難道他拼命 找到的證據,把手裡抓的東西作為追查兇手的線索藏在身上什麼地 方嗎?如果有,而搜查員沒有發現這個資訊松原是不能瞑目的。 不!這不只是松原一個人不能瞑目的問題,曾經頑強地偵査這一案 件、最後付出生命代價才找到了松原的土谷和田澤也不能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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