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一個不留(第3/3 頁)
了一聲,院子裡的人都向他看過來,劉鈞拉掉彈體上部的拉環,拉環鬆開後,閃光彈的簧片擊針直敲底火併引燃導火索,他迅速將閃光彈朝天井扔了過去。然後馬上轉過身去,背靠著牆。
1秒鐘後,導火索點燃了鎂單質,爆炸瞬時發出600萬坎(相當於600盞電燈的光亮)的強光。這個時代的人從來沒有經歷過這種遭遇。馬上天井裡的所有人都嚎叫著,用手護著眼,東歪西倒。在這種打擊下,在場的所有人都會失去戰鬥力。現代反恐部隊非常喜歡使用這種閃光彈,可以在短暫的時間內讓對手失去反抗能力又不至於致命。
趁著現場亂成一片,劉鈞拔出兩支裝滿子彈的92軍用手槍迅速衝進來,見人就開槍 。
“噗噗噗”……
急速連射下,他們全部躺在地下,其實,這個距離跟打固定靶差不多,費時不到10秒,完勝。
很快一股濃濃的血腥味湧了上來。
劉鈞看到沒有一個站著的人,就把護目鏡和耳罩摘了下來,真的不方便。
他走向耳房,耳房在大門的左側,沒有窗,門是關閉的,有一把鐵鎖鎖住。他開了一槍把鐵鎖打斷,推開門。
裡面的人已經察覺到外面發生情況,因為閃光彈爆炸除了發出強光外,還能發出180分貝的噪音(人類能夠承受的最大的噪音也就185分貝)。劉鈞在使用閃光彈前已經迅速觀察過周邊的環境,看到他們被關的房間沒有窗,可以阻隔強光和噪音,閃光彈的爆炸就相當於在旁邊放一顆大爆竹而已。但這已經讓他們驚詫無比,不知道外面發生了什麼事。
“你們還好嗎?”
房間有點暗,三個人都站了起來,兩個大人和一個小女孩,小女孩被媽媽抱著,另外一個男子也看著劉鈞。但都沒有出聲。
“我叫劉鈞,是紅軍的好朋友,認識一下”,劉鈞主動伸出手來,與男子握手。
“我叫程江,她叫李玉梅”,男子猶豫了一下,也伸出手去,因為敵人早就知道他們幾個的身份。
“來得及時!”劉鈞心裡高興起來。
李玉梅,25歲,紅軍某營長王傑的妻子,她出生桃花鄉一個貧苦農民的家裡,20歲時與紅軍排長王傑結婚,第二年生下女兒。去年11月,丈夫王傑跟隨紅軍長征,她帶著女兒留在村子裡,與村支書一起開展地下工作,組織群眾與敵人抗爭,並積極為紅軍游擊隊籌集物資。
程江,23歲,桃花鄉東山游擊隊通訊員。他是奉游擊隊魏源政委的命令與當地黨組織聯絡來籌集食鹽的,沒想到在村口被化裝成乞丐的叛徒馬家輝認了出來,當小程如約來取鹹菜和黨費時,被馬家輝帶領的白匪軍包圍,他和黨小組負責人李玉梅當場被捕。
“外面的白匪軍呢?”小程問了一句。
“他們都死了!”
他們三個人要出來,劉鈞對著這對母女說:“你們倆先別出來!”他不想她們看到血腥的現場。
小程隨著劉鈞出來,可能在黑屋關了很長時間,他一下沒適應。等他的眼膜適應了,看到眼前的場景大吃一驚!
“都是你殺的?”
“是的!”,劉鈞微笑地說。
“還有其他同志嗎?”
“沒有,就我一個人”。
“你一個人殺了他們全部?”看到一地的屍體,他似乎有點不相信。
“在外面,我還幹掉了20多個,再多幾十個,我一樣可以幹掉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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