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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裡談話,提出要辭去黨和國家軍委主席的職務。他經過楊尚昆轉達,指名要胡喬木和鄧力群來起草中央同意他辭職的決定。
這件事情我也不明白,從1986年9月他和我談話,到這時已經三年不找鄧力群了,現在要寫中央同意他辭去軍隊領導職務的決定,他又想起了鄧力群。
本來領頭做這件事情的是胡喬木,但喬木把事情推到我的頭上,說:你先去搞一個稿子。之後,喬木去了山東、上海。我找了幾個人寫了好幾遍,形成了兩個方案,一個方案是2800字,一個方案是4000字。最後的稿子有兩點缺陷,一點是遺漏了,另一點則是疏忽。召開七大之前,各個根據地的主要負責人都到延安去了,太行只留下鄧小平負責,還代理北方局書記。我知道這個事,但寫的時候忘記了。疏忽是指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後,鄧是管軍隊的,他在軍隊和國防建設上的作用,我們疏忽了。鄧小平那裡加上了這兩點。徵求了中央幾位同志意見,胡喬木接手改了幾次。
1989年11月6日至9日,中共十三屆五中全會召開,全會透過了《關於同意鄧小平同志辭去中共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職務的決定》。
鄧小平為什麼不找別的人,而要找胡喬木和鄧力群起草這個決定,一直到現在,我說不清楚。
&ldo;落選&rdo;之後:一九八九年之事
十一 在南昌《當代中國》叢書編寫會議上講話
1 四項基本原則與改革開放的關係
11月,我去南昌召開了《當代中國》叢書的編寫會議。在這個會上,我有一篇講話。主要內容講了兩點。在&ot;四項基本原則&ot;與&ot;改革開放&ot;的關係上,我講了一點自己的意見。與過去的意見連續下來,有一點發揮。意思是講:&ot;四項基本原則&ot;本身要求&ot;改革開放&ot;,對於&ot;四項基本原則&ot;來說,&ot;改革開放&ot;不是外在的,而是內在的必然的要求,&ot;改革開放&ot;是社會主義制度的自我完善,兩者應該很好地結合起來、統一起來。&ot;改革開放&ot;的每一項措施都應該有利於更好地堅持&ot;四項基本原則&ot;,稍不謹慎,就可能損害&ot;四項基本原則&ot;。理解並處理好兩者的關係很重要,而難處也正在這裡。我講的這個道理,我看站得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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